菏泽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02:08 447 人看过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多久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条件是什么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
    2023-05-14
    250人看过
  • 菏泽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是什么
    一、菏泽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是什么已办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二、菏泽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法律依据节选《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登记证持有人、登记证号以及有效期等事项。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农药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登记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农药登记证核发、延续、变更情况以及有关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号、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经核准的标签等信息。第十八条农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以及有效
    2023-05-18
    156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在什么机构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在什么机构临汾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3-05-26
    308人看过
  • 菏泽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2、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医用材料类。1、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3、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2023-05-30
    298人看过
  • 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多久
    一、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工作日二、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行政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三、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四、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材料都有什么《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五、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事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1-10窗口六、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
    2023-12-16
    242人看过
  • 菏泽医疗广告审批条件
    一、菏泽医疗广告审批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2.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3.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4.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5.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二、菏泽医疗广告审批材料1.医疗广告
    2023-05-17
    157人看过
  • 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在自贸区申请设置50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院等。二、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自贸试验区宁德片区实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9〕41号)《宁德市人民
    2023-05-19
    134人看过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执业登记的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医疗机构由谁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三、非法医疗机构处罚答疑网友提问:非法医
    2023-06-19
    305人看过
  • 菏泽市公司设立登记规定是什么
    一、菏泽市公司设立登记规定是什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菏泽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4.住所使用证明5.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
    2023-05-18
    77人看过
  • 菏泽市分公司设立登记条件有哪些
    一、菏泽市分公司设立登记条件有哪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菏泽市分公司设立登记设定依据(节选)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三、菏泽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四、菏泽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时间与地点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办事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1-10窗口
    2023-05-18
    239人看过
  • 菏泽市执业药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菏泽市执业药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一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第十四条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五条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六条执业药师注册有
    2023-05-18
    235人看过
  • 菏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
    一、菏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二、菏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外加电子版);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4、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按台套办理时必要,按单位办理时非必要);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按台套办理时必要,按单位办理时非必要);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按台套办理时必要,按单位办理时非必要);7、定期检验证明(注: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
    2023-05-14
    346人看过
  • 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什么时间办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材料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3、职工花名表四、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
    2023-05-18
    53人看过
  • 菏泽市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菏泽市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是什么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具备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2)不具备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
    2023-05-18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办理。执业许可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申请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在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人员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
    • 医疗机构注销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26
      医疗机构注销程序如下:1、因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医疗机构自身原因,不再开展医疗业务的;2、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3、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4、医疗机构歇业;5、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
    • 菏泽市律师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5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 失业登记机构机构简称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地税、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失业保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