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是否可以调整土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8:32:56 366 人看过

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实施。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我国土地承包有过调整吗
    一、我国土地承包有过调整吗可以调整我国的土地承包,按照中央关于“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的原则,对调整承包地的问题作出严格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二、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的规定是多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国家保护承
    2023-05-03
    419人看过
  • 承包期内的土地是否可以被收回呢?
    不能收回,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承包期间不得收回土地。一、户口不在本地还在村的土地证可以吗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有抵押的房产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有抵押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5、所有权有争议;6、未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进行转让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
    2023-04-06
    336人看过
  • 整户消亡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吗
    一、整户消亡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吗整户消亡后,在土地承包期内,土地承包权是否会被收回,是许多农民家庭关注的问题:1.针对此情境,根据相关规定,整户消亡后,土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通常不会被无条件收回。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承包地被依法收回,则另当别论。二、整户消亡时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在整户消亡的情况下,关于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该法明确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并规定了在承包期届满后应如何延长。2.对于整户消亡这一特定情境,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土地承包权的具体处理方式,但结合法条精神,可以推断出在承包期内,除非承包方自愿交回或存在其他法定收回情形,否则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3.法律还规定了承包地被收回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三、承包
    2024-07-21
    3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重大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三权分置”。实施“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本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总结,适时调整完善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督促各项任务稳步开展。农业部、中央农办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推动“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2023-07-08
    4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
    一、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如果当事人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况且尚在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内,应当实行增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
    2023-05-06
    115人看过
  • 30年土地承包政策延续:农村土地承包范围有哪些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由于每个地区开始实行的时间不同,所以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最早开始的土地承包大体是从1982年下户,1978~1988年左右开始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一共有三轮: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33年到期。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开始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最晚2027年。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最早是从2023年开始,2053年到期。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安排,反映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是从那一年开始的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2023-07-04
    319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是否收回
    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一、农村开荒地的使用权规定的归属问题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没有承包合同怎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
    2023-03-01
    297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家庭承包期内,发包方能不能调整承包地?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但在个别地方土地承包关系仍不够稳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承包期内发包方由于种种原因,通过行政手段频繁调整土地,造成人心不稳定,带来了不少问题。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决不能动摇。但是,在30年承包期内情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可能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完全不允许调整承包地,恐怕难以做到。所以,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又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调整。
    2023-06-07
    68人看过
  • 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
    征地补偿安置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所以土地征用的各项补偿费用,应该补偿给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没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不能得到补偿。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流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1、拟订收回方案;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4、下达收回决定书;5、注销登记;6、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拆迁条例的规定,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和土地依法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定的标准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安置
    2023-06-19
    291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以土地承包方式确权?
    将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意,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想要确权,会比较麻烦一点,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登记颁证。而且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目前是暂时不予登记颁证的。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2023-08-04
    43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最长可以承包多久? ?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具体如下:1、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最长年限的,超过部分无效;2、如果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3、租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为土地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二、林地承包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04-10
    188人看过
  • 承包土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可以办理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并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赔偿怎么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要经过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
    2023-08-07
    240人看过
  • 承包(土地)
    计划生育
    合同范本栏目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
    2023-04-23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有三种情况农村承包地是可以调整的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 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 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 农村的机
    • 土地承包合同中关于调整承包期内,发包方是否可以单方解除承包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8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
    • 土地承包期能调整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 承包期内发包方能调整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调整承包地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但在个别地方土地承包关系仍不够稳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承包期内发包方由于种种原因,通过行政手段频繁调整土地,造成人心不稳定,带来了不少问题。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决不能动摇。但是,在30年承包期内情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可能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完
    • 承包期的土地一般可以调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30
      1、一般而言,村委会不允许对还在承包期内的土地进行调整。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村委会才能对承包期内的土地进行调整,而且一般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 2、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同时出于最大限度保护承包户相应权益的需要,法律规走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户董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不过这种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人以上成员或者23人以上村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