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合同还存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06:10 223 人看过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仍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如何结算

合同终止就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解除。债权债务结算方式有: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终止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是合同权利义务消灭、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主体变更效力有什么

合同主体的变更效力有:

1、合同变更原则上对未来有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过原合同关系。如果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仍有权同时履行辩护,原合同债权的所有利益和缺陷仍然存在;

3、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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