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是否构成贪污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8:01:46 455 人看过

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可以计入贪污费用。构成贪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1、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把握

(1)从主体和主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是单位,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体现的是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是为了个人中饱私囊,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2)从客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为单位成员谋利;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3)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其范围要大于国有资产。

2、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与贪污的界定

有人认为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是贪污行为,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贪污罪是建立在个别人自己私自私分给自己的前提上,而不是单位私分给个人。从主体上讲,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是以单位名义私分的,贪污罪的主体是个人,并不体现单位意志。从财物的流向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罪中被私分的财物未必是给了做出私分决定的人,而贪污罪中被贪污的财物则是到了贪污人手中。

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公款用于公务开支贪污数额能否减去公务开支
    贪污公款用于公务开支的,贪污数额能不能减去用于公务开支的数额,是存在一定争议的,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支持不减去的主张。贪污公款后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占有,将贪污款部分用于公务接待,并不影响贪污的事实。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03-26
    331人看过
  •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
    2023-06-11
    140人看过
  •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4、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8-18
    445人看过
  • 贪污行为是否属于较重情节?
    贪污的行为如果已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就属于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其他较重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贪污罪的,会根据贪污情节的轻重,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贪污罪如何量刑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规定首先,作为死刑界限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在对于贪污犯罪分子适用死刑时,应从贪污数额与动机、手段、后果等两方面同时考虑达到“情节特别严重”。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贪污罪作为一种以获取财物为目标的犯罪,贪污的数额应是量刑情节的一个主要依据,“情节特别严重”首先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在数额巨大的基础上,该“情节特别严重”还应理解为贪污动机恶劣,手段
    2023-07-01
    338人看过
  • 为了行贿而贪污构成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罪数额
    贪污罪数额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定,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
    2023-06-03
    175人看过
  • 哪些行为算贪污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
    一、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二、哪些行为算贪污?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
    2023-05-03
    231人看过
  • 携卡潜逃是否属于贪污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周某是某乡政府的出纳员,2003年至2005年多次挪用公款共12万元与人合伙投资苗木种植。2006年上级对该乡政府进行财务审计,周某担心其挪用行为将被发现,十分慌张,遂携带单位当日收取的3000元社会抚养费和一张存有2万元备用金的银行卡外逃,由于乡政府与司法机关和银行及时联系冻结了该卡,周某在外地取备用金的行为没有得逞,半个月后周某被抓获归案,3000元社会抚养费已被其在外逃途中全部用完。[分歧意见]对周某挪用12万元从事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无异议,但对其携带本单位3000元社会抚养费和2万元备用金银行卡外逃的行为如何定性和适用法律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周某的这种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理由是周某携带2万元备用金银行卡外逃,这与携带现金是不同的,单位财产并未脱离乡政府的控制,事实上也被冻结了,周某只是占有一张没有价值的“卡”,对其中的2万元并没有实际的占有,不具备贪污罪的法定构
    2023-06-11
    219人看过
  • 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哪些行为算贪污
    一、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贪污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等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二、哪些行为算贪污?哪些行为算贪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侵吞财物。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二、窃取财物。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也就是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三、骗取财物。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
    2023-03-24
    153人看过
  • 要哪些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罪会怎么判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贪污罪死缓改无期后减刑是否是可以的贪污罪死缓改无期后不可以减刑。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2023-03-31
    418人看过
  • 村干部沼气池补助款私分是否属于贪污罪?
    村干部将沼气补助款私分属于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上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相关法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
    2024-04-17
    391人看过
  •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到145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受贿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检察机关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2023-03-28
    488人看过
  • 贪污赃款赃物定罪问题
    职务侵占后即使已经退回赃款赃物但是在刑事上已经构成了犯罪,已经成立了职务侵占罪,所以并不会因为退回赃款赃物而不成立犯罪。但是这个主动退回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弥补作用。所以,可以减少30%以下的刑罚。职务侵占罪该如何惩罚应该这样惩罚,根据最新的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18
    154人看过
  • 季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洛阳律师石克俭辩护词选:季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审判长、审判员:洛阳永进律师事务所接受季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季某的辩护人。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现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考虑。一、本案程序上的一些问题第一,据被告人家属讲,公安机关在先期的侦查阶段中扣押了季某家中数十万元的存款和一辆面包车及其他财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3条和《刑事诉讼法》115条的规定,扣押人应当在扣押物品的当时向持有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然而,直到今天季某及其家属也没有收到任何扣押手续;第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17条:公安机关对扣押物品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或自行处理,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回原主。本案的事实是:公安机关不但未将与案件无关的汽车返还原主,反而擅自将汽车随意使用,甚至由于其违章驾车还被车管部门在《洛阳晚报》上曝光。辩
    2023-04-25
    194人看过
  • 贪污罪赃款已退还
    赃款已还(一百万)贪污一百万,涉嫌贪污罪,数额巨大贡献,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退还赃款属于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事后退还赃款能减轻刑事责任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
    2023-03-17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私分赃款用于招待费用能不能计入贪污费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30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分罚款用于招待费用支出,可以计入贪污费用中,数额达到较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私分赃款用于招待费用能不能计入贪污费用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算什么情况下的费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1、国家工作人员,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的,可以计入贪污费用。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私分赃款可以算贪污费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1、国家工作人员,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的,可以计入贪污费用。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招待费用的所得是否属于贪污的范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1、国家工作人员,私分赃款用于招待支出的,可以计入贪污费用。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 贪污罪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9
      对于二者的区别,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听起来是相同的,但其实有很大的差别,单从犯罪主观方面来说,共同贪污主观意志是几个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私分国有资产主观意志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