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表现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16:28 462 人看过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表现是,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可以就超过部分向未履行债务的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并且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务人玩失踪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玩失踪,债务还是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权利相对应原则,债权人只能要求对应的债务人承担债务,而不得要求其他人承担债务;

债权人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

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但如果存在连带责任的,可以找连带责任人承担债务。

二、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三、担保人有追偿权吗

连带担保人有追偿权,只要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就有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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