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行为过限时,自首与立功竞合的情形
1、实行行为过限,是指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部分犯罪行为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在共同犯罪的基础上实施了额外行为的情形。
2、由于实行过限行为的存在,共同犯罪人最终定罪量刑的罪名可能并不一样,因而从刑法分则的罪名体系上来看,共同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有差异性。
3、比如,行为人甲和乙共谋后实施盗窃,乙除了盗窃,还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行为。再如,行为人甲教唆乙实施伤害行为,乙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却实施了杀人行为。还如,行为人甲和乙商量一起实施盗窃,甲在外望风,乙到被害人家进行盗窃,乙在盗窃过程中,碰巧主人在家,为排除他人的反抗而当场使用暴力的情形。
4、关于实行过限的行为,有一部分是完全超出共同犯罪的行为,属于质的过限,有一部分是在共同犯罪基础上的延伸,属于量的过限。
5、对“质的过限”,由于不在共同犯罪的范围内,因此,对此行为的检举揭发,理当成立为立功。但是,对量的过限行为,行为人对此积极揭发的,究竟是属于自首行为,还是属于立功,仍然不无疑异。
二、揭发同案犯行为时,自首与立功竞合的情形
1、对揭发同案犯的行为性质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2、在司法实践情形中,如果行为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事后又主动供述自己参与这一犯罪的,究竟认定为自首还是立功就是一个问题。
3、比如,黄某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在侦查过程中,主动检举揭发本村的李某与孙某实施的抢劫行为,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顺利抓获李某与孙某。在未审讯前,黄某又承认自己也参与了该抢劫,事后被查证属实。在本案中,黄某有检举揭发同案犯,从而使得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其立功性表现的较为突出。同时,黄某又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事实,也符合特别自首的认定标准。
4、在这一竞合情形之下,自首与立功如何进行选择就必须作出明确的决断。
-
检举罪与立功、自首的认定
460人看过
-
实行行为过限时,自首与立功竞合的情形
369人看过
-
自首与立功发生竞合时的现有思路质疑
398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的立功与自首认定
354人看过
-
共犯自首与立功的区分认定问题
390人看过
-
自首和立功发生竞合如何处理
90人看过
-
何谓自首立功?自首立功怎么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如实供述未被发现的其他罪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自首后,在主动解释自己的犯罪事实时,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核实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案件。
-
立功与自首如何鉴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31与立功竞合怎么认定:(一)对向行为存在时的竞合情形对向行为是指犯罪行为的成立除了犯罪行为人自身的行为之外,还必须以相对方的行为为存在前提的情形。比如,行为人在的自首过程中,在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时,必然要对行贿人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此时,基于受贿人的立场来看,其行为属于自首;基于被揭发者的情形来看,其行为又属于立功。因此,在这一特定场合,对行为人的行为究竟认定为自首还是立功,甚至自首与立功的同时
-
职务犯罪立功与自首怎么判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7亲关于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判决与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
自首、立功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
-
民事案件自首立功如何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2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自首论。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在事件发生后被检举,暴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包括共同犯罪事件在内的犯罪分子暴露该案犯的共同犯罪以外的犯罪,通过调查证实的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通过调查证实的其他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该案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