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间借款是否收取利息,税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30:56 65 人看过

一、关联企业间借款是否收取利息

要收取利息。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二、税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关联企业间借款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该如何计算
    第一步,计算出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所支付的利息。甲企业向关联企业C公司借款3000万元,按18%支付一年期利息540万元。向关联企业C公司贷款支付利息540万元,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10%。因此,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所支付的利息24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第二步,用关联利息支出总额扣除第一步计算出的数额(以下简称不超金融利率利息),再计算超过关联债资比例的利息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不
    2023-05-05
    152人看过
  • 企业产生的哪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一、企业产生的哪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包括:(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二、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餐费应归集的费用项目及各项目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业务招待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接待和招待,如招待客户、供应商等发生的餐费,应属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
    2023-06-16
    496人看过
  • 借款利息税前扣除要符合哪些规则
    利息支出的会计和税法差异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高低,均应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资本化或者计入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并非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都可以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税法对借款利息支出在扣除范围和标准上有严格限制,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利息支出要取得合法凭证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以何种单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范围,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因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应征收营业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在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在征管实务中,收取利息方无法开具发
    2023-05-05
    248人看过
  • 企业统借统还利息怎么税前扣除
    问:我单位集团公司统一向银行借款,分拨给下属单位使用,集团公司按照银行借款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集团公司收取的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如果不开发票,利息如何税前扣除?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集团公司收取的统借统还利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需要开具发票,但是对于下属单位的税前扣除问题,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只是针对房地产行业有相关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集团或
    2023-05-04
    145人看过
  • 关联企业借款 税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征收增值税。2、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3、关联企业无偿借款,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一、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法律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未约定了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
    2023-03-10
    383人看过
  • 关联企业之间债务重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题:关联企业之间债务重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问: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了债务重组,因经营困难进行债务豁免,债权人因此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是否需要进行专项申报,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上述规定,关联方之间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应提供中介机构的专项报告以及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
    2023-06-08
    413人看过
  • 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借款支付的利息
    问: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支付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符合上述规定条件
    2023-05-05
    83人看过
  •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是什么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2023-04-14
    247人看过
  • 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关键词】公司财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023-06-05
    20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是否可以提前扣除?
    民间借贷不可以先扣利息。如果当事人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则欠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即本金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来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银行贷款是否可以用于民间借贷如果向银行贷款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该银行贷款不可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2023-07-12
    90人看过
  •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一)个人借款的处理。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
    2023-02-19
    201人看过
  •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因此,个人取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应按5%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
    2023-04-30
    227人看过
  • 问:关于关联企业捐赠现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坏账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坏账损失在以下几种情况中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
    2023-07-14
    214人看过
  • 是否可以提前扣除个人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贷不能提前扣除利息。因为首先扣除利息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贷款少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影响了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起借款人双方的纠纷。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只需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我国对于私人借贷利息是有规定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年利率24%以内的,法院是保护的;如果综合费率在这个范畴内,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可以走法院程序要债。2、年利率在24%~36%之间,属于自由协商的范围,按合同办事,如果借款人愿意支付,再走法院想追回,法律也不支持。如果没有支付,到法院起诉也不支持再支付。3、超出年利率36%,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用还款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
    2023-07-0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2
      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和标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企业拆借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直接明确为“准予扣除”。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机构发放
    • 什么是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3
      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应该进行纳税调整。
    • 关联企业往来款发生坏账可否税前扣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关联企业对该笔业务转营业外收入有确凿证据证明:关联企业破产清算、发生重大亏损就可核销,但不能税前扣除,因为是关联企业。还有一种情况,企业如果能提供证明,并已交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可税前扣除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是收入项,不是支出项,不存在可否税前扣除的说法。“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是所得税免税收入,应该计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