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保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1:53:40 451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保险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内否是应该缴纳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三、劳动保险包括几方面?

劳动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保险金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社会保障的专项费用。这是一种专项费用,使用范围包括: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各项补贴,含提取离退休职工的的各项费用;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还包括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给社会统筹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待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培训等,以及按规定应在劳保费用中开支的其它费用。

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逾期未缴或欠缴劳动保险金时,须每日增交滞纳金,其数额为未缴部分百分之一。如逾期二十日尚未缴纳,对于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的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通知当地国家银行从其经费中扣缴;对于私营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对该企业资方追究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新劳动法关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法规定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
    2023-04-13
    56人看过
  • 关于工资调整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具体规定
    薪酬调整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薪酬调整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创造使用和留住人才的经营环境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内容:薪酬调整分为试用期薪酬调整、岗位变动薪酬调整和年度薪酬调整I。试用期工资调整:员工试用合格后,试用期未满15天(含15天)的,当月工资以调整后的工资为准;如果试用期超过15天(不包括15天),则应在下个月调整工资试用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计算和支付。转岗调薪:1、晋升调薪:晋升次月进行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级别的薪酬。如果新职位的工资标准低于原工资标准,则不作调整。2.固定薪酬调整: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在调任的下一个月进行薪酬调整。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工资标准的,不予调整。3.降职和调薪:降职后一个月进行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的薪酬III.年度一般调整:1.公司每年5月进行年度调薪。2、薪酬调整原则上以员工的绩效考核为依据。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在级别的基
    2023-05-03
    2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水平、工资分配制
    2023-04-27
    392人看过
  •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法》上所称为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祝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法》。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
    2023-04-29
    248人看过
  • 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国务院于1988年6月28日通过、同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如下具体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2023-06-10
    379人看过
  • 劳动法中得劳动关系有哪些具体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3-05-04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首先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
    2023-02-21
    139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是: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一、用人单位自用工前多久签订合同?对用人单位用工前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6-28
    1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员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依照以下情况进行裁员:一是如果企业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了重整,可以进行裁员;二是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遇到了严重困难,也可以进行裁员;三是如果企业进行了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也可以进行裁员;四是如果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可以进行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依照以下情况进行裁员:1.如果企业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了重整,可以进行裁员;2.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遇到了严重困难,也可以进行裁员;3.如果企业进行了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也可以进行裁员;4.如果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可以进行裁员。 企 业 裁 员 的 规 定 : 根 据 《 劳 动
    2023-09-12
    209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有哪些?使用期解除有何规定?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关于劳动法婚假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婚假规定的所谓法定,就是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昏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7-12
    451人看过
  • 法律法规关于调薪的具体规定是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023-06-14
    378人看过
  • 关于劳动法关于不签劳动合同怎样规定的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一、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双倍工资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否有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补偿,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2023-02-20
    280人看过
  • 哪些关于辞职的规定没有被劳动合同法覆盖?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有下列规定: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其补偿,每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2023-07-05
    409人看过
  •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规定》的有关条款,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
    2023-04-11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赔偿金问题有哪些规定?对劳动者有哪些具体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劳动赔偿金问题: 关于劳动赔偿金: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 根据劳动保险法中关于职工的具体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在中国,根据劳动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在发生老、病、伤残、生育、死等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退休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
    • 劳动合同法关于五险一金的规定的具体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7
      五险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一金是公积金条例规定的。《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有哪些具体的关系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建立养老待遇与缴费挂钩、养老金调整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推动养老保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 劳动法关于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