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50:22 412 人看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育和发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处理产权纠纷。

三、负责审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及市级企业改革改制中国有产(股)权处置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我市在市外(境外)的国有资产。

四、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方案,代表市政府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审议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经营方针和计划,审查或批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年度营运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对市级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监测投资效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企业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者年薪制和非经营性、资源性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及合理利用的监管、考核体系,对营运机构国有资产营运状况进行考核,并对经营者提出奖惩意见;监督管理非经营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开发情况。

七、拟定国有股权收益管理办法,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提出国有资产收益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拟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决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并负责评估结果的合规性审核。

九、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规定查处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培训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督查、后勤事务、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政策文件的审核工作。

二、政工科(挂市监事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派往营运机构监事会成员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审阅汇总监事工作报告,对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承担市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事业资源科

拟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及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有关审批工作;监管行政事业资产运营机构资产营运状况和行政事业单位及资源性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合理开发情况。

四、企业产权管理科

拟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规章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企业进行分类定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监管资产产权交易,协调处理产权纠纷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责市级企业改革改制中国有产(股)权处置方案的审核、审批,审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配股方案,监管国有产(股)权抵押、托管和交易行为;监管我市在市外(境外)的国有资产。

五、资产营运监管科

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授权经营。审核营运机构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收益运用计划及年度营运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者年薪制监管考核体系,提出营运机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对营运机构国有资产经营状况进行考核,并对经营者提出年薪兑现和奖惩的意见。审核国有股权收益分配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提出国有资产收益运用计划,跟踪监测国有资产收益再投资效益。

六、资产评估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法规、政策,拟定全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属单位及县市区重大国有资产评估的立项和评估结果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并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资产损失查处科

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损失查处政策规定,拟定市级国有资产损失查处的办法和意见;查处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和督促县市区国有资产损失查处工作。

八、市监事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派出监事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市政府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和派员方案;承担市政府派出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报告;研究提出市政府派出监事会成员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派出监事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宏观指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如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
    首先,要更加明确国资委的出资监管人的法律地位。对于国资委兼具监管者和出资者职能所导致的角色冲突在学术界基本已达成共识,监管者和出资者职能必须分离,国资委的职能应当单一化。对于国资委究竟应当履行出资管理职能,还是出资监管职能,则有不同的意见。有观点认为,国资委应当具有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成为类似于新加坡淡马锡的一个实体经营机构,这也是国资委现在更加青睐的一个选择。笔者认为,只要国资委仍然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存在,就不可能有效的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鉴于国资委缺乏国有资本经营所需要的能力和经验,应当将国资委的出资人身份予以剥离,而将其定位于单纯的国有资产出资监管者。这样就可以在国有企业重组时,保证政资分离,从而更加彻底的实现政企分离,而国资委也能够专心于履行其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从而保证国有企业重组的科学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别要注意的是国资委变身为强势的监管者之后,应当在组织法上定位于行政机
    2023-06-09
    141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二○○五年一月六日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控制国有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有煤矿(包括国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以下统称煤矿)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煤矿主要负责人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瓦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煤矿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对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其他行政副职负责分管领域内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煤矿值班负责人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掌握当班下井人数,发现瓦斯隐患必须立即
    2023-04-24
    123人看过
  • 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1、国资委依法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中央企业依法对所属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履行监督管理职责。3、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依法对境外企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法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其出资的境外企业章程。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依法参与其出资的境外参股、联营、合作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一、境外出资管理1、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收购、兼并境外上市公司以及重大境外出资行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2、境外出资原则上不得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3、以非货币资产向境外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者核准。二、境外投资管理1、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台)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的行为。2、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境外主业重点投资项目:国资委备案。3、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经国资委
    2023-03-25
    234人看过
  • 土管局是否与国土资源局相类似?
    一、成立缘由不同1、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2、土地局也就是国家土地管理局,是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二、发展状况不同1、国土资源局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而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组成部门,已被并入国土资源局2、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土地局已不复存在。土管局宅基地审批多久内有效1、两年内。2、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
    2023-07-10
    91人看过
  • 济南市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根据《山东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是指依法有偿出让或受让国有资产产权的行为。第三条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自愿、平等、等价有偿;(三)公开、公平、公正;(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五)有利于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第六条国有资产的出让方必须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或授权的部门(尚未纳入授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主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市国有资产
    2023-04-27
    228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黄金管理局关于砂金生产土地复垦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黄金管理局、黄金公司,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近年来,我国砂金生产发展较快,“八五”期间将有更大发展。由于砂金资源中约有60—70%被农田覆盖,因此,砂金生产势必要破坏部分农田。目前,对砂金开采过程中破坏的农田,大部分砂金生产企业能够及时复垦,交还农民使用;砂金生产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也能积极帮助砂金生产企业解决用地上出现的问题,支持了砂金生产。为了贯彻落实《土地复垦规定》,进一步促使砂金生产企业搞好土地复垦和促进砂金生产,完成一九九○年和“八五”期间黄金生产计划,现对砂金生产中的有关土地复垦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新开辟采金点,在工程、工艺设计中应有土地复垦内容和要求,作出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征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复垦规划、计划进行复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农用地原则上应恢复原用途,及时归还农民使用
    2023-04-22
    294人看过
  • 国有资产管理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有资产管理、核算应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为落脚点国有企业整体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又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现行企业财务制度仅对有形资产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考核,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却关注不够,主要是因为:1.自创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形态,难以明确管理及货币计量;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无形资产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国有企业的自创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国有企业资产核算没有真实反映国有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因此,现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可靠性、相关性失真。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呈现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
    2023-06-01
    350人看过
  • 国土资源局管农村违建吗
    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到哪里办理在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分为:1、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2、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二、农村宅基地该谁处理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管。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三、征地
    2023-06-22
    470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受我局委托,已经开展了土地整理、征用、收购、收回、储备和土地入市交易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二、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愿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可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三、其他有关单位如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完成立项、规划、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
    2023-06-10
    109人看过
  •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产权登记档案,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中直接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书和记载上述信息的计算机软盘以及企业提交的有关文件、证明、报表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第三条产权登记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第四条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产权登记档案材料,并提供利用等服务。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
    2023-04-22
    350人看过
  • 怎样对境外投资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在我国境外投资主体中,国有企业占居主导地位,中方投资中国有资产占有较大的比重。东道国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使境外投资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十分困难。为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维护国家对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实行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取得国家对境外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凭证,确认境外机构占有、使用境外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二)投资单位对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应职责1996年财政部印发的《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单位对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按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据此建立境外投资财务关系;投资单位对其所属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及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投资单位需采取措施加强对
    2023-06-05
    153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哪些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浙国资企改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法律咨询:国有企业改制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哪些相关规定律师回答:1、改制方案应当依据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方案并没有注意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没有涉及甚至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致使改制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效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自然无操作性可言。2、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形成相应内部决策文件(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意见以及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3、改制方案(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如未获得上述批准,有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4、改制方案应
    2023-02-15
    313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1、企业负责人(1)企业法定代表人。(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3)企业经理人员。(4)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此外,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总法律顾问等其他企业负责人是执行企业特定管理职责的管理者,也属于企业负责人管理的对象。2、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方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1)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2)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3)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4)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2023-06-09
    439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1、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审核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2、依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4、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5、批准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6、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7、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8、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2023-06-0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XX局国有资产可以直接交给下属国有企业管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资产托管手续,r明确所有权、收益权、管理权等。
    • 南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南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党中央决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各地方
    • 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否有权开采石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县一级国土资源管理局具有相应的申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管理所出资企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和十八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监事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约束机制中提出对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合同,据此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向所出资企
    • 国税,物资资源管理局哪个部门面试的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
      地税,工商,质监这些部门比较好。司法,法院的部分职位现在都要求加考司法专业考试的。面试的话考官组成:公务员面试一般由5、7或9名考官(人数不定,但总为单数)组成,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律监察部门和理论社科部门的人员等。评分标准:一般为每位考生面试后先打初评分,等所有人面试结束后通过平衡整体情况再给予每人最后得分。每个人的得分是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分数在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