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关于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1:06 224 人看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外商在我市投资建设经营铁路、机场、公路、桥梁、码

头、电力、供水、引水、水利等基础设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

省鼓励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电力、港口码头、高速公路等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订暂行规定。

第二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优惠政策。

第三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综合补偿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

成20%投资额后,经批准,允许兴办、兴建配套的船队、车队、仓储、装卸、包装

等业务以及旅游、房地产、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兼营项目,下同),协议外资额在

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且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经申请批准,可利用

外方投资者的销售渠道,组织不属于国家统一经营、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产

品出口,实行综合补偿。

第五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协议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并按规定缴足

注册资本,可在市区或城关适宜地带划出一定地块,按有关规定让其开发、建设和

经营。

第六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免交公路建设配套费、电力价格调节基金,

在城市规划区内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七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年限内,其所得税率超过15%征收的

所得税额,经申请批准,可由财政返还70%。

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本市范围内的其他基础设

施项目或产品出口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经税务批准,

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如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出口型或先进

技术型企业,经外汇管理局出示证明,可享受外汇投资优惠政策。

第八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土地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3-8元,经

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由企业投产之日起,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第6年起按当地标

准减半缴收5年。利用荒山、荒坡、荒滩或填海造地的基础设施项目,可区别情况

免缴土地使用费10至20年。

第九条为保证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合理收益率,其经营条件可参照国际

惯例执行,也可按中外双方商定的有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条外商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银行应积极协助解决配套资金。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外汇实行综合平衡。经营期内投资回收的资

金和所得人民币利润,由外汇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外汇调剂。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的办法。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合作年限由中外双方商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中外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山东省有济南、青岛、威海、潍坊、淄博五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构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百分之四十。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
    2023-06-06
    464人看过
  • 哈尔滨市动力区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外资投资企业享有以下主要优惠政策:(一)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先进技术企业可连续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但税率不得低于10%。(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事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变更土地登记费按50%收取。一次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给予减收应缴总额的20%的优惠;一次交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先缴纳30%,余额分期交付,5年内缴齐。(三)外国投资者在本市每投资8万美元,可安排其亲属一人在投资地落户口,最多不超过6人。
    2023-06-06
    11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1)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企业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对下述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的税率超过下列标准的部分,按缴库级次,由财政部门予以退还5年:1、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内的生产性企业为15%;2、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的非生产性企业为24%。(2)对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
    2023-06-06
    406人看过
  • 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外商来华投资,鼓励外国企业到我国投资办厂和生产经营,吸引外国资本进入我国市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近期,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关於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早日了解,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新的优惠政策介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进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所列的先进技术及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发[1997]37号)的规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所得税地区投资优惠: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税收优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2、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到30%的企业所得税。3、基础产业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能源、交通行业,不受区域限制,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地方所得税不
    2023-02-18
    28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所得税地区投资优惠: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税收优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2、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到30%的企业所得税。3、基础产业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能源、交通行业,不受区域限制,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
    2023-03-03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
      为使外商投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外商投资的有关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我国政府制定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政策,编制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为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指导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这一政策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三类。
    • 外资企业新政策有优惠政策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1
      外资企业新政策的优惠具体有以下几点: 1、外资企业进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①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的物料以及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但是不包括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施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②针对外资企业引进的先进技术及按照合同规定向他国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但其技术或者软件必须被包含
    • 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企业投资以下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 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3
      一、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享受的再投资退税政策取消后的税务处理 按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只要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的税款。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外国投资者享受的再投资退税政策不再执行,可外国投资者从
    • 外资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1、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在统一价格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税收预期等情况,由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实行弹性地价。 2、生产型工业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可向开发区申请租用短期土地使用权,其标准为:租用年限5年以下(不含5年)的,租用费为600元/亩·年;租用年限5年以上的,租用费为1000元/亩·年。一次性签订合同,租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租用费用一次性付清。 3、外商投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