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焦点问题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2:10:21 474 人看过

虽然劳动合同制度政策体系在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但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滥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等等。

在此背景下,劳动合同法草案于12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严格劳动合同订立写清劳动者权益明细

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保证劳动者充分知情。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和合同文本内容。草案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规定了书面合同的三种类型,还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的事项在草案中也有具体规定。

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同时根据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对试用期的要求,规定非技术性岗位、技术性岗位、高级技术岗位的试用期分别不得超过1个月、2个月和6个月。

规范劳务派遣运作保障派遣员工权益

劳务派遣是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许多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现就业。

但因劳务派遣工不直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在用人单位拿工资,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法规不健全、劳动监察不到位的情况下,给一些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相互勾结、逃避法律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等待遇却与原来相差甚远;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运作不规范,高比例从劳务工工资中提取管理费,甚至克扣拖欠劳务工工资,不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草案明确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劳动力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对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和分担形式;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草案解读: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据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按照有关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可以将意见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直接寄送全国
    2023-06-09
    4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聚焦解决三难问题
    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认为,行政诉讼法1990年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行政诉讼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修正案草案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完善诉讼参加人制度、完善证据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等方面作了修改。吴晓灵委员说:地方保护主义仍然严重,有媒体报道,浙江某地实行在本辖区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老百姓胜诉率是10%—13%,可以跨区域审理之后老百姓胜诉率达到62%以上。因此,修正案草案在诉讼管辖问题上提出了可以跨区域审理,这是非常重要的。她进一步表示,赞成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白志健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影响与挑战:初读《劳动合同法(草案)》
    对招聘机制的影响《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企业招聘机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处理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方面。《草案》第9条直接将事实劳动关系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且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这一规定从法理上直接否定了合同的基本精神和自愿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劳动者说了算,使企业在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上非常被动。在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上,《草案》虽然沿用了现行的3种劳动合同类型,但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变化,如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允许无过失性解除,其合同期限的意义已不同于现有规定。设定劳动合同期限要考虑劳动力市场状况。在我国,由于短期内难以改变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就业岗位短缺将长期存在,这在客观上决定了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选择余地较大,因此,无论劳动合同立法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灵活的、市场化的
    2023-06-05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问题解答10题
    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
    2023-06-05
    279人看过
  • 三大看点,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不少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时遇到了不平等待遇,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解决初次求职者的三大常见问题。近几年,不少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时遇到了不平等待遇,更令人苦恼的是,他们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还存在无法可依的窘境。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解决初次求职者的三大常见问题。看点一:员工主动辞职不再付违约金针对问题:与大学生签订违约金,是近年来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功能演化为限制人才流动的主要方式,成为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绳索。新条例解读:新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可以不再付违约金,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而且,单位是否给员工进行过培训也不是自己说了算,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看点二:试用期不再是白用期,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针对问题:近几年,一些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
    2023-06-05
    110人看过
  •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焦点问题
    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登记带来哪些便利我市采取了哪些便民措施答:一是改变分散登记状况,统一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机构有的为市人民政府,有的为区县人民政府,有的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市编委有关文件规定,将市和区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进行整合,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为市国土房管局。由其负责全市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相关的登记规范,对各区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各类登记进行监督指导。二是下放部分登记权限,实现一个辖区内由一个登记经办机构办理。按照国务院统一登记机构的要求,实施统一登记后,改变了过去土地和房屋、林权
    2023-05-10
    3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亮点值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基于职业敏感,笔者立即认真研读了草案的全部内容,并仔细阅读了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读后,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劳动合同法将是一部平衡劳资关系的重要法律,有许多亮点值得关注和期待。就总体来看,法律草案体现了与时俱进,结合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在形成劳动关系和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法律草案赋予劳动者更多的权利,从而在劳资关系天平的劳动者一方增加了砝码,改变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将成为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柄利剑。具体来讲,首先为了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草案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同时还规
    2023-06-05
    178人看过
  • 慈善法草案六大焦点分析
    焦点一:谁有资格开展募捐?谁有资格募捐,是每次大灾大难来临时人们广泛争论的话题。目前,我国除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慈善组织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权力,其余组织只能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募捐。而实际上,不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或媒体面向社会发起募捐的案例屡见不鲜。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慈善组织从原先登记时的身份识别,变为运行到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获得公募资格,这意味着慈善资源将通过良性竞争进行更为合理的配置,更多慈善组织公平参与,捐赠者就有多元选择,就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效应。“公募权只掌握在少数组织手里,相当于一种近乎垄断的权力。其他组织想公募就要到他们下面去挂靠基金、交管理费,很不公平。”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副秘书长杨
    2023-04-27
    349人看过
  •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焦点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施工合同,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建筑单位拖欠劳动者工程款可以异地起诉吗建筑单位拖欠劳动者工程款不能异地起诉。因为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3-03-06
    500人看过
  • 解读社会保险法草案五大“改点”
    ?10月25日,社会保险法草案提请当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这是吸引了中国社会各界众多“眼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时隔10个月后,第四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向会议作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时指出,制定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介绍,与三次审议稿相比,社会保险法草案四审稿基本沿用了三审稿,同时在完善有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规定、明确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强调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安全等5个方面作了修改。???缴满15年可按月领养老金,亦可转入新农保或城保???「背景」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2023-06-09
    263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最新修改案
    2012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并公布,该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这对劳务派遣行业和许多采用劳务派遣的企业来说是个坏消息,因为该修正案具体实施了许多对劳务派遣的限制。具体解释如下:首先,未来劳务派遣应重新建立许可证,提高准入门槛,从事劳务派遣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2.有适合经营的固定营业场所和设施。未列出营业场所和设施的具体要求,但相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劳务派遣审批办法实施严格要求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即在审批劳务派遣资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制度。这些制度应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包括本修正案)的要求,如民主协商程序、加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的建立、终止和解除等。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排除国务院将来会对劳务派遣做出进一步的要求,如营业场所、管理人员等注意,从事劳务派遣不需要满足上述要
    2023-05-07
    50人看过
  • 企业运作中四个焦点问题解决方案
    问题一:如何实施对快速发展公司的有效管控?管控模式问题对于快速发展的公司十分重要,有时往往是致命的。对于这种类型的集团公司,更加需要引入集成的管控模式的概念,即它首先需要一个科学、明确的战略方向,要从机会的海洋里跳出来,以免被太多的机会淹死。其次,应该重新明确和调整总部的职能定位,把该管的管起来,不该管的坚决放下去。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企业规模已成倍地扩大,而企业首脑机关仍然沿用原有的一套组织结构和管控模式,这自然是行不通的,对它们来说改革和放权是势在必行的事。但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企业发展初期,人们由于规模小而养成的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习惯很难改变。同时,小规模经营时所需要人员的技能也往往达不到大规模运作的要求,而人员又不是能说换就换的。实际的出路可能要么是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要么只好分配到与之相适应的岗位上去。总之,总部职能、权限的重新调整往往会影响到现有人员的任用、安
    2023-06-05
    372人看过
  •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四大焦点
    在当前,中国法规对家庭暴力干预零散分布于不同法律规定中,执行力严重不足。对此,2015年8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其中涉及4大焦点,本文为您一一解读。焦点一未婚同居发生暴力不属于“家暴”未婚同居发生家庭暴力算不算“家暴”成为该法争议的焦点之一。该意见稿对此予以明确,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意见稿对“家庭成员”予以界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考虑到家庭寄养关系客观上类似于家庭关系,意见稿规定,具有家庭寄养关系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焦点二任何人有权劝阻、制止“家暴”意见稿规定,家庭
    2023-04-27
    3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企业调岗九大常见问题辨析
    公司仅仅给劳动者发了一份聘用书,是否就意味着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一纸聘用书是否可以使企业免责呢?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令京辕道公司向小吴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007年9月,刚满20岁的小吴到京辕道公司工作,从事仓库管理员一职,公司每月支付小吴1200元工资,后调整为1650元。2008年9月,京辕道公司以“违反公司纪律”为由将其辞退,结束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当月小吴就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其要求双倍支付工资的要求。接到裁决结果后,京辕道公司有异议,继而向一审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判决后该公司又向市二中法院提起上诉。京辕道公司称:小吴在2007年到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曾向其发过聘用书,聘用书上还
    2023-06-10
    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诉讼焦点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4
      诉讼焦点是指诉讼案件争议过程中各方争议的核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处理受理受理案件的情形:(四)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过程中,法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中;对于有异议的证据,根据需要证明的事实记录在卷中,并记录异议的原因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焦点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焦点问题有: 一、关于管辖和案件受理费 二、关于请求解散公司诉讼 三、关于公司清算及相关责任 四、关于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目录 一、关于管辖和案件受理费 二、关于请求解散公司诉讼 三、关于公司清算及相关责任 四、关于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 劳动合同法有劳动合同解散清算问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5
      公司有权终止解散和清算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超标环保措施草案草案草案解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条例草案,机动车经过环保检验达到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应该按有关规定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达不到排放标准但不属于强制淘汰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如果达不到排放标准而且属于强制淘汰的车辆,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标志。经环保检验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并进行复检;经复检后,按规定核发相应的环保检验标志。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机动车没有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对没有取得环
    • 劳动合同没有怎么办?有一点问题求解答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7
      想办法取得你和公司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都保存在公司的证据,在以后的劳动仲裁中向仲裁庭申请责令公司提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