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约人是否有义务向要约人作出承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0:53:07
310 人看过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
如何发出要约?
发出要约要求: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112人看过
-
受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
272人看过
-
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才算合同吗
248人看过
-
要约人是否收到受约人的承诺,才能算作合同?
52人看过
-
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
495人看过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29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最新文章
#承诺
相关咨询
-
要约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只能是特定的人。比如悬赏广告。
-
请问关于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09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
-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合同订立涉及两个重要的环节,其一为要约,其二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是“约”,一个是“诺”,生动鲜明地表明了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无需更多语言,从二者的“心意”中,我们看到了要约与承诺的契合。那么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
2022年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成立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 我国法律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
承诺承诺违背的受要约人将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根据这一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承诺无效,视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二是承诺有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则该承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