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检查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5:51:42 114 人看过

劳动监查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一、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的区别在于:

1、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属于仲裁委员会;

2、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和行政职能,而劳动仲裁是调解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和其他纠纷;

3、监察大队属于一个机构,劳动仲裁是一种行为。

二、劳动仲裁撤诉必须要去现场吗

劳动仲裁撤诉可以不去现场,但是劳动仲裁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电话申请。不需要本人去,可以请人代劳。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具体如下:

1、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

2、是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3、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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