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13:38 337 人看过

就我国而言,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中不同的交易对价形势、不同的交易主体、在收购前后是否直接引起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角度,可以将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归纳为两大类,共六种模式。

(一)收购类

上市公司股东(出售方)向收购方出售上市(目标公司)占相对控股(第一大控股)或绝对控股(超过50%)比例的股份,收购方则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方持有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价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该收购方式(不包括后继资产重组)并未直接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减变化,上市公司亦未因此直接获得任何现金或资产的流入,因此,可以将上述收购模式称为存量收购类模式。

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收购方。

在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存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收购方单一支付实物资产作为对价的法律关系与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无实质差别,因此,不单独区分为一种模式);该模式交易结构简单,便于理解,境内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基本上采用该模式。

2、存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该模式对于收购方而言,财务压力较小,但收购方的原有股东或收购方用来换股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原有股东,将面临被稀释股权比例的风险。

3、存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能较为全面地满足出售方和收购方不同的要求,在境外资本市场总被普遍采用。

(二)增量模式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出售方)向收购方定向增资发行一部分股票(发行后占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比例),收购方则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方持有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价,支付给上市公司。

该收购方式直接引起了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上市公司亦因此直接获得了现金和/或资产(股票、其他实物资产)的流入,扩大了资产规模,因此,将上述收购方式称为增量收购类模式。

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收购方,上市公司既是交易的出售方,又是交易的目标公司,而上市公司股东则并不直接作为交易的当事方。与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由上市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上市公司相区别,增量收购类模式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出售其自身的股份。

在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亦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增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该模式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包括其他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所谓的定向增资发行行为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合法性。

2、增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与增量现金模式相同,增量换股模式亦未得到证券类法规文件的普遍确认。

3、增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与存量换股模式一样,在境外市场实践中也较为常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指的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指的是什么,类型有哪些1、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要约收购的类型:部分自愿要约;全面强制要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什么是要约收购1、其实就是为了保持公平性,防止个别大股东控制公司,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带来损失,以收购中,要求其在收购超过30%的股份时,其面对的是全体股东,而不能只是几个股东,全体股东都有权利按其提出的价格出售或不出售的权利,注意主要是出售的权利,因为如果其收购的大部分股票的话,可能存在以低价收购剩余部分股票的
    2023-06-21
    248人看过
  • 税收争议需要复议前置的类型有哪些
    复议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争议基本特征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023-04-27
    466人看过
  • 全资收购属于哪种并购类型
    按照股权比例来分,可以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里有两种,全资,即100%;非全资控股,51%-99%。相对控股,即获得公司股东会中表决权的相对多数。并购即对一个公司获取控制权的过程。并购的类型按照获取股权比例的不同,就相应会有全资收购,控股收购和参股但获取控制权。从考虑收购成本和日后经营效率而言,单一股东,即通过全资收购,在未来经营管理上会比较便利,可以按照单一股东的经营方向和思路进行。一、收购的概念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
    2023-04-03
    344人看过
  • MBO收购有哪些种类
    MBO收购有哪些种类?MBO收购是公司管理层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回购。MBO收购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管理层收购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两种。MBO收购即管理层收购的种类:1、根据管理层收购对象的不同,其常见的收购方式有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两种。资产收购又叫营业转让,是指经营者以现金、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为对价,收购卖方公司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外,一般还包括无形资产如专利、许可、商标、商业秘密、技术。交易的直接结果是卖方公司资产转移给收购公司,交易的间接结果是卖方因出售资产而停止营业、进行清算并最终丧失主体资格。国外管理层收购中资产收购的对象一般是被收购企业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股权收购是指经营者购买目标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控股比例,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管理上控制权的行为。国企管理层收购公司股份一般
    2023-06-09
    72人看过
  • 无效的安置补偿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内容违法。而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如果征收人是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应属于无效。当然,如果合同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认足合同无效。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后该怎么补偿确认协议无效的,应同时判令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要求安置诉讼请求判决支持的,应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拆迁人无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化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判决货币安置。对按规定可回搬安置,但拆迁人又无法提供房源的,可参照回搬地区的同类房屋,判决
    2023-07-03
    283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类型?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的类型:(一)部分自愿要约。(二)全面强制要约。一、要约收购豁免情形(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种情况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好象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各个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股份转让也可以看成是收购行为。(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借壳上市的收购者通常利用本条款达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收购者寻觅到了陷入财务困境的符合要求的目标上市公司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受让目标上市公司股东的股
    2023-06-20
    67人看过
  •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类型,什么是婚前协议
    一、什么是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二、婚前协议的类型协议枚举严苛型1、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是否必要”、“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界定。2、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3、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妻子的意见为最后依据。4、丈夫答应妻子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协议枚举温馨型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2、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3、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2023-06-22
    492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协议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主张行政协议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骗签该怎么办?在明拆迁律师教你4招制胜王先生就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他与妻子的共有房屋在某项目征收范围内,由于法律知识较为淡薄,在征收方的主导下,他很快就签订了协议。但在签订协议之后,王先生发现跟自己的房屋仅隔一条马路的房屋安置补偿方案高于自己的标准,他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先生多次找区政府拆迁办协商,却都是失望而归。此时的王先生意识到,专业的事情必须得委托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来进行维权。经调查,王先生委托的律师发现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载明只允许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
    2023-07-03
    61人看过
  • 税收都有哪些分类方式和类型
    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分类。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构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但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去分析,用某一个特定的标准去衡量,有些税种具有共同的性质、特点和相近的功能,从而区别于其他各种税收而形成一“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分类方法。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3)以征收实体为标准,分为实物税和货物税。(4)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5)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6)以税收收入的用途为标准,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7)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
    2023-05-05
    86人看过
  • 婚前协议一般都有什么内容?婚前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一、婚前协议一般都有什么内容?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女性手里协议的原件应该妥善保管,另外证明财产存在的财产凭证也应保管好,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折等。同时建议就该协议办理公证或是见证,以此进一步确认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首先是婚前财产的罗列,也就是明确婚前财产包括什么和什么属于谁的问题。其次是婚后财产的共有方式,双方约定对婚后财产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第三是某些特定权益的归属,很多特定的权益如果发生转移,是当事人很难接受的。还有婚姻关系解体的原因,因为什么造成婚姻解体才适用婚前财产协议、或者适用其中的某些条款,这里面隐含着一个过错方界定的问题,比较复杂。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2023-02-25
    163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当中有哪几种类型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有下列几种: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任意公开收购,是指由收购人自行决定的公开收购。强制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具备法定情形时,依法必须进行的公开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哪些程序?(二)协议收购的程序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事项。2、要约公的发布和效力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
    2023-07-22
    93人看过
  • 房屋契税有哪些征收类型
    契税分类(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
    2023-03-26
    126人看过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3
    392人看过
  • 什么是跨国并购,有哪些类型
    什么是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跨国并购DVD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收购有收购人以自身主体名义去直接收购,也有为了规避和隔离投资风险而通过在第三国尤其是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的间接收购。而跨国公司的国内并购是指某一跨国性企业在其国内以某种形式并购本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类型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按跨国并
    2023-04-29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合伙协议案件的协议纠纷有哪些类型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7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类型 合伙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该类案件共有5件。 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动配合对帐清算的情形下,垫付较多一方提出主张。该
    • 垄断协议有哪些类型,垄断协议有哪些优缺点,垄断协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反垄断法》,垄断协议是指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横向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比如一个市场区,只有两家手机厂商,于是两家手机厂商达成协议,每年手机出货量不得超过10万台,销售的手机价格不得低于2000元。这样的协议就是横向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
    • 婚前协议的类型具体有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9
      婚前协议的种类具体如下: 1、枚举严苛型; 2、枚举温馨型; 3、枚举公平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 合作协议上诉状的类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年月日
    • 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类型主要分为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