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1:13:38 337 人看过

就我国而言,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中不同的交易对价形势、不同的交易主体、在收购前后是否直接引起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角度,可以将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归纳为两大类,共六种模式。

(一)收购类

上市公司股东(出售方)向收购方出售上市(目标公司)占相对控股(第一大控股)或绝对控股(超过50%)比例的股份,收购方则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方持有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价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该收购方式(不包括后继资产重组)并未直接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减变化,上市公司亦未因此直接获得任何现金或资产的流入,因此,可以将上述收购模式称为存量收购类模式。

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收购方。

在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存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收购方单一支付实物资产作为对价的法律关系与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无实质差别,因此,不单独区分为一种模式);该模式交易结构简单,便于理解,境内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基本上采用该模式。

2、存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该模式对于收购方而言,财务压力较小,但收购方的原有股东或收购方用来换股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原有股东,将面临被稀释股权比例的风险。

3、存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能较为全面地满足出售方和收购方不同的要求,在境外资本市场总被普遍采用。

(二)增量模式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出售方)向收购方定向增资发行一部分股票(发行后占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比例),收购方则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方持有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价,支付给上市公司。

该收购方式直接引起了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上市公司亦因此直接获得了现金和/或资产(股票、其他实物资产)的流入,扩大了资产规模,因此,将上述收购方式称为增量收购类模式。

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收购方,上市公司既是交易的出售方,又是交易的目标公司,而上市公司股东则并不直接作为交易的当事方。与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由上市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上市公司相区别,增量收购类模式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出售其自身的股份。

在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亦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增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该模式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包括其他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所谓的定向增资发行行为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合法性。

2、增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与增量现金模式相同,增量换股模式亦未得到证券类法规文件的普遍确认。

3、增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与存量换股模式一样,在境外市场实践中也较为常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税收争议需要复议前置的类型有哪些
    复议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争议基本特征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023-04-27
    466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类型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类型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限制,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从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2.显名股东可能出于各种诱因,违反协议约定,侵害隐名股东的权益,如拒不转交投资收益、滥用股东权利或擅自处置股权等。3.隐名股东在主张权益时面临诸多困难,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直接向公司主张权益。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可能针对代持股权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给隐名股东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二、显、隐名股东权益受损在股权代持关系中,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都可能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1.显名股东可能因违反协议约定而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其股权也可能因债权人追索而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2.隐名股东则可能因难以确立股东身份而无法直接向公司主张权益,同时其投资收益也可能被显名股东侵占。3.由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未得到明确保护,其可能面临被排除在公司决策之外
    2024-07-15
    140人看过
  • 保密协议属于哪些合同类型
    一、保密协议属于哪些合同类型保密协议从属于劳动合同,但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二、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
    2024-01-12
    107人看过
  • 全资收购属于哪种并购类型
    按照股权比例来分,可以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里有两种,全资,即100%;非全资控股,51%-99%。相对控股,即获得公司股东会中表决权的相对多数。并购即对一个公司获取控制权的过程。并购的类型按照获取股权比例的不同,就相应会有全资收购,控股收购和参股但获取控制权。从考虑收购成本和日后经营效率而言,单一股东,即通过全资收购,在未来经营管理上会比较便利,可以按照单一股东的经营方向和思路进行。一、收购的概念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
    2023-04-03
    344人看过
  • 有哪些类型的公司收购公司是主要的
    一、有哪些类型的公司收购公司是主要的公司收购公司是主要的类型包括控股式的兼并、是购买式的兼并和吸收股份式的兼并。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二、公司收购注意事项公司收购注意事项如下: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
    2023-09-20
    128人看过
  • 无效的安置补偿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内容违法。而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如果征收人是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应属于无效。当然,如果合同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认足合同无效。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后该怎么补偿确认协议无效的,应同时判令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要求安置诉讼请求判决支持的,应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拆迁人无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化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判决货币安置。对按规定可回搬安置,但拆迁人又无法提供房源的,可参照回搬地区的同类房屋,判决
    2023-07-03
    2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类型
    一、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类型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当股权转让协议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时,该协议无效。这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必要的法律能力和判断能力,无法独立作出有效的法律行为。2.如果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股东和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遵守。3.当股权转让协议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订立的,该协议也无效。这是因为虚假的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都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利益。4.如果股权转让协议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违背了法律和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5.如果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这些强制性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而设立的,任何违反
    2024-07-27
    126人看过
  • 要约收购指的是什么具体类型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指的是什么具体类型有哪些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要约收购的类型:部分自愿要约;全面强制要约。1.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2.全面强制要约,是指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收购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美国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部分自愿要约的收购制度,而英国采用的是全面强制要约制度。二、要约收购的程序是如何的要约收购的程序:1.股东同意接受收购要约,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2
    2023-10-09
    325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类型?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的类型:(一)部分自愿要约。(二)全面强制要约。一、要约收购豁免情形(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种情况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好象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各个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股份转让也可以看成是收购行为。(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借壳上市的收购者通常利用本条款达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收购者寻觅到了陷入财务困境的符合要求的目标上市公司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受让目标上市公司股东的股
    2023-06-20
    67人看过
  • MBO收购有哪些种类
    MBO收购有哪些种类?MBO收购是公司管理层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回购。MBO收购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管理层收购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两种。MBO收购即管理层收购的种类:1、根据管理层收购对象的不同,其常见的收购方式有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两种。资产收购又叫营业转让,是指经营者以现金、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为对价,收购卖方公司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外,一般还包括无形资产如专利、许可、商标、商业秘密、技术。交易的直接结果是卖方公司资产转移给收购公司,交易的间接结果是卖方因出售资产而停止营业、进行清算并最终丧失主体资格。国外管理层收购中资产收购的对象一般是被收购企业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股权收购是指经营者购买目标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控股比例,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管理上控制权的行为。国企管理层收购公司股份一般
    2023-06-09
    72人看过
  • 收养有哪些类型的儿童
    法律综合知识
    一、收养有哪些类型的儿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幼儿、儿童、青少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如何收养打拐解救儿童?1.一年未查找到生父母或监护人可收养收养打拐解救儿童《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
    2023-09-23
    478人看过
  • 收养的关系类型有哪些
    收养的关系类型(一)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当代国家中,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同时设立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制度,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二)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子女的行为。如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不得单方收养子女。单独收养是指收养人为一人的收养,主要是指无配偶的收养(即独身收养)。(三)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私法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实施的收养行为,它直接发生亲属关系的改变或转移。这是
    2023-05-08
    327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征收的类型有哪些?行政征收的类型有这些: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来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二、行政征收的原则行政征收的原则:1.公平公正法治与公平、公正原则。法治原则是一切行为的最基本的原则。它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行为主体本身要合法。就是说,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是合法的行政机关,并且还要有法定的职权。(2)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不得法外行政。2.效率效率原则也是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就税收来说,效率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2022-10-06
    336人看过
  •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类型,什么是婚前协议
    一、什么是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二、婚前协议的类型协议枚举严苛型1、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是否必要”、“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界定。2、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3、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妻子的意见为最后依据。4、丈夫答应妻子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协议枚举温馨型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2、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3、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2023-11-30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6-07
      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这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由此发生纠纷的,可使用买卖合同的法定规则予以处理。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补偿方式显示的当事人双方权利
    • 垄断协议有哪些类型,垄断协议有哪些优缺点,垄断协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反垄断法》,垄断协议是指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横向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比如一个市场区,只有两家手机厂商,于是两家手机厂商达成协议,每年手机出货量不得超过10万台,销售的手机价格不得低于2000元。这样的协议就是横向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
    • 合伙协议案件的协议纠纷有哪些类型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7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类型 合伙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该类案件共有5件。 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动配合对帐清算的情形下,垫付较多一方提出主张。该
    • 婚前协议的类型具体有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9
      婚前协议的种类具体如下: 1、枚举严苛型; 2、枚举温馨型; 3、枚举公平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 合作协议上诉状的类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