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土地占用补偿金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4:40 314 人看过

I.离婚时土地占用补偿金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1。如果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根据拆迁政策,拆迁补偿给房屋所有人,即房屋所有人(非居民)。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双方,拆迁补偿只能属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和拆迁的赔偿将不被分割。离婚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是夫妻共同的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应平均分配。当然,它通常是平均分配的。在分配中,有必要参照照顾无辜方、妇女和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原则,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分配拆迁补偿金。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的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和各项福利政策收入及补贴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取得财产权,而不是实际占有财产。即使该财产在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以外,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金(8)支付给军队的部分一次性费用,如复员费和独立择业费,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承担。

我们可以看出,土地占用补偿的划分取决于土地所有权原始土地附件。当原土地附着物不是夫妻共同享有时,另一方想要分割土地占用补偿金是不现实的。然而,这种情况也是离婚诉讼中最复杂的部分,例如,婚后房地产增值部分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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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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