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前者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5月在《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后者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改变。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审查认为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时,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移送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第二,移送法院发现自身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第三,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对该案件确有管辖权。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人民法院都不能作出移送裁定。移送管辖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二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移送法院对移送管辖要作出裁定。移送裁定对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能再自行移送。就是说,既不能退回移送的人民法院,也不能自行转送其他人民法庭。如果确是移送错误或者审理有困难的,应说明理由,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经上级人民法院作出指定管辖裁定后移送的案件,不属“自行移送”。行政诉讼法规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其目的是便于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简言之:管辖恒定是受诉法院不因标的额、地域的改变而改变;移送管辖是因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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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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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管辖的依据和管辖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31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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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移送管辖的条件,移送管辖的条件和规定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05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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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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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是集中管辖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0集中管辖移送管辖并不是一样,这是由于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都十分有限,并且各地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若是实行集中管辖,那么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瘫痪,故此公安机关等都只会受理那些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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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的话会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8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