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始终尊重患者的生命权。生命权是每个患者最基本的权利,它要求医生即使是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抢救和治疗。现在,有的医生一见被抬来的患者没有心跳和呼吸,就不做任何抢救直接宣布患者死亡,这样的行为有可能侵犯患者的生命权利。
第二,要充分尊重患者的身体所属的权利。患者的身体权不论生前还是死后都不容侵犯。只要没有患者的遗嘱或未征得其家属的同意,医务人员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处置死者的身体或器官。在临床上,这方面的教训已很深刻。某眼科博士经请示医院领导而摘取医院太平间存放的一具因车祸死亡尸体的眼角膜,给临床急需角膜移植的患者进行移植,使患者重建光明。但事后,死者的家属把医院告上法庭,法院仍以侵犯患者身体权为由,判决当事的医院和医生承担了赔偿的责任。
第三,即要注重患者的生理健康权,也要尊重患者的心理健康权。临床上超适应症或超量使用抗菌药物,或者发生打错针、发错药等行为,虽然不会直接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但不能排除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隐性损害。这也是侵犯患者健康权的一种表现,应引起医院管理者的重视。
第四,患者具有平等享有医疗的权利。在医疗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医院职工带熟人不排队看病的现象。这种行为很容易激怒等候多时的患者,由此引发医疗纠纷。每个患者都具有平等享有就诊的权利,医务人员的这种行为是对患者权利的不尊重,医院管理者应通过制度管理,彻底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第五,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需要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随时随地给予尊重。但目前,临床上进行某些有创检查和手术前,医生特别注重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并要求签字,而忽视患者本人的知情选择。这种做法有担责的风险。如一位身材矮小的产妇到医院分娩,因骨盆狭窄,医生决定为其实施剖宫产手术。但产妇丈夫躲着医生不履行签字手续,产妇再三请求医生施行手术,医生却以家属不签字为由没有及时手术,造成母婴双亡。在本医疗纠纷中,产妇的丈夫所犯的错误一目了然,但造成母婴双亡的严重后果,医生有一定的责任。按规定实施手术,医生首先要考虑患者本人的意见,即使是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医生对患者保密病情的做法也应慎重。
第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目前,隐私权诉讼案的增多,对医方来说是一个极其头痛的问题。但医疗机构处于侵权状态的情况随处可见,如一人看病众人围观、医院将患者的感谢信公布于众等,都可能因泄漏患者隐私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七,患者具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指患者在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可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并有权获得各种福利保障,如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对自身的行为不承担责任、患者因病不能从事某种工作要求证明等。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出具医疗证明,而且只涉及病情,不涉及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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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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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没有得到患者的同意,就不能享有医疗有权利了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3这是一种国外部分国家的治疗、护理观念,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国,没有知情同意的治疗是非法行为,医方要赔偿损失。病人享有医疗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利。尊重病人有两个方面:一是把病人作为一个人来尊重,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二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权。病人自主权(a toomo sright)是指病人在医疗过程中经过深思熟虑,就有关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做出的合理性决定,并据此采取负责的行动。强调病人自主权首先要承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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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在疾病治疗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1、基本医疗权;2、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3、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4、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5、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6、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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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都享有哪些隐私权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了公民个人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及个人领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的同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这些隐私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如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病理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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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3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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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识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过程中享有知悉权。合并公司有义务告知债权人合并的事实及其异议权。 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债权人知道公司合并的消息后,有权要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