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与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9:22:49 101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虽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当由单位出资购买,未购买则应当由旅行社按照工伤标准支付相关赔偿金。

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范围

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由此可见,意外险与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申请这完全就是受法律支持的。因为本身的工伤保险和意外险这就是不同的两种性质,劳动者在申请完毕了各种工伤保险待遇以后,也能够向保险公司在针对自己购买的意外险申请赔付的,不过所有的赔偿都是在前期的证据全部具备的前提下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一、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3、劳动能
    2023-06-26
    352人看过
  • 工伤和意外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一、工伤和意外险可以同时享受吗1、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系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如果未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须依法承担包括被行政部门处罚、员工工伤待遇支付以及没参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赔偿等等的责任。2、所说情形用人单位仅仅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根据《保险法》规定,受伤员工应是保险利益人而不是用人单位,因意外险获得的赔偿应全部归属保险利益人即受伤员工,受伤员工仍然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的,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虽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当由单位出资购买,未购买则应当由旅行社按照工伤标准支付
    2023-03-08
    101人看过
  • 给员工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个人投入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保险对象,实施目的、基金来源、管理体制、保障水平、实施方式等都不相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相互替代。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各自的规定处理。
    2023-04-26
    357人看过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案情简介:王某在一家包装公司上班,工作中因机器操作失误受伤,被送到医院救治。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全部医疗费用由公司支付。王某康复后,公司以没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称工伤赔偿只适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公司有关人员说,王某未参加工伤保险,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也不能从工伤保险机构得到相应的补偿。王某不服,遂到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那么,王某未参加工伤保险,该包装公司就不需要承担其工伤责任了吗?律师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因此,该包装公司应该向王某支付工伤赔偿。律师提醒各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为单位职工缴纳
    2023-12-11
    331人看过
  • 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后,是否还可以享受侵权赔偿的待遇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一、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吗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3-08
    38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律师解答:可以。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七)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
    2024-05-21
    3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比例是怎样的,可以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主要是看职工从事的行业的风险程度,而根据工伤风险程度,行业主要可以划分为三类。1、风险较小行业。像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就属于风险较小的行业。而在这类行业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基本是在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2、中等风险行业。房地产、农副食品加工,还有环境管理、娱乐业等等,均属于中等风险的行业。在这类行业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在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3、风险较大行业。一般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是属于风险较大的行业。而在这类行业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在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因工致残被评
    2023-02-24
    431人看过
  • 童工是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虽然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但由于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所以,此情形也不能建立合法的工伤保险关系。简单地说,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不能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童工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工伤保险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缺乏法律依据。至于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可能导致童工最后无法获得保障,这不必然导致一定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不是“万金油”,凡是用人单位可能承担不了的责任,不能都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包括,同时也未满避免出现单位肆意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国才明确规定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而要是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话,则承担责任是必然的。但如果是使用未成年工的话,这样的行为就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一、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的责任和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尽到妥善监管之责是完全不同的。
    2023-03-30
    463人看过
  • 不同的工伤保险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2023-05-09
    20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补缴后可否享工伤待遇
    核心内容: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如果公司还没来得及为其缴工伤保险费,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又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可享部分工伤待遇。针对性具体案例李先生于2013年5月到市内一企业工作,2013年7月20日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被绊倒,导致腿部受伤,随后被送往本地某医院治疗,住院20余天,花去医疗费近万元。2013年8月,李先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因其所在单位没有为李先生缴纳工伤保险费,李先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为此该公司后悔不已,来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提出如果马上参保,李先生能否享受相关工伤待遇的相关问题。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
    2023-12-13
    24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是否可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间受伤可享受工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有权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法和工伤待遇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正式员工、试用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农民工。也就是说,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该享受工伤待遇。因此,试用期也计入劳动合同期。“综保”转“城保”工伤待遇该如何享受?【案情介绍】小刘为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2010年春节过后,经人介绍到某建筑有限公司从事木工岗位,公司与小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综合保险。2011年4月,小刘在工作中不慎被电锯锯伤右手。事发当日,小刘即被送往某部队医院(该医院不属于医保定点机构)进行治疗,先后花掉医药费近3万元。2011年9月,小刘被认定为工伤。2011年12月,经过评定,小刘为六级伤残。小刘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巨额赔偿,公司认为已经为小刘缴纳了保险,小刘的工伤待遇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因协商未果,小刘便向
    2023-07-04
    414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当志愿者受伤也可享受工伤待遇。5月底的一个双休日,某银行指派孔先生等5名职员参加本市交通宣传周义务志愿者。在协助交通警察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和车辆时,孔先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慎被一辆汽车剐伤摔倒,致腰部骨椎压缩性骨折。花掉万余元医疗费不说,还被确诊鉴定为九级伤残。孔先生的情况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孔先生的情况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023-05-31
    264人看过
  • 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异地保险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新旧工伤可接续对《条例》实施前即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如果尚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可以在2005年4月1日以后的1年内凭原始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事故发生时旧法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关于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工伤职工待遇问题,单位在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
    2023-04-17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工伤保险待岗人员是否可享受保险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只要不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路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就不能算作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
    • 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4
      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出现了意外伤害且受伤的情况的需要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可以一般享受国家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 工伤复发后,如果是再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