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全文最新监察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07:57:58 349 人看过

一、行政监察法全文最新监察程序是怎样的?

1、监察程序

《行政监察法》

第三十条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3、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监察机关在办理监察事项中,发现所调查的事项不属于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接受移送的单位或者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监察机关。

二、监察委和纪检委的区别

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

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

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公务员等政府部门的职员可能会被监察机关监察,公民若是发现某公务员实施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也可以向监察部门控告、或者是检举。经核实被控告、检举者确实实施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部门需要责令停止实施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最新行政监察法律知识有哪些
    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19条
    2024-04-23
    475人看过
  • 行政检察院监督再审程序
    一、行政检察院监督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向这些法院提出抗诉,只能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报告书》,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是否抗诉,由接到请求的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
    2023-06-06
    475人看过
  • 《新疆保监局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
    《新疆保监局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于近日颁布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是新疆保监局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之一。《新疆保监局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界定: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注重三个结合,即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依法行政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二是在工作内容上制定了六方面的效能标准。即审批效能、会议效能、办文效能、办会效能、服务效能和执法效能。三是在工作方式上提出了四种检查形式,即对履行某项职责、落实某项工作、实施某项行政行为进行的专项检查;对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综合检查;对日常工作处理情况进行的日常检查;对行政效能投诉反映问题和行为所进行的投诉调查。四是在工作开展上确定了四种监察方法,即听取有关处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调阅、复制有关书面资料;与有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对监察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测评。此外,《新疆保监局行政效
    2022-04-14
    16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方式有哪些?
    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照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全过程,以及某一阶段各种行政活动的监督检查活动。执法监察的方式概括起来有三种,即一般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2023-05-19
    226人看过
  • 行政监察具体监察什么工作
    一、行政监督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一)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二)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三
    2023-05-05
    328人看过
  • 国有企业行政监察是怎么样的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攻坚破难、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所面临的任务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是企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国企领导人的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困扰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甚至将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在新形势下,摆在国有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国有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为国有企业良好的发展保驾护航;如何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开展下去。一、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针对国有企业党政组织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职能主要涵盖三点,即:督促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
    2023-05-05
    157人看过
  • 行政监督的主体--行政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法律规定:《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
    2023-04-30
    368人看过
  • 行政监察程序提起事由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行政监察程序提起事由有哪些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又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及稳定性,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只有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具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具体而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以下几种: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这主要是指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大情节不清楚或者失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这主要是指没有正确地适用刑事实体法和执行刑事政策,导致定罪不准,量刑显失公正。主要
    2023-05-05
    115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如何做出监察决定
    《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所谓具有行政法律效力,是指被监察部门或者人员在接到监察决定后,必须履行监察决所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按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遇有下列情况时,可以作出监察决定。(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本项是对监察机关行使行政
    2023-05-05
    488人看过
  • 新修订的国家监察法对监察权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修订的国家监察法对监察权限是怎么规定的?1、新修订的国家《监察法》对监察权限的规定具体如下:《监察法》第四章监察权限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2、监察委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等。二、监察的程序是怎样的?1、对报案或者举报的接收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024-01-25
    432人看过
  • 行政监察法解释行政监察机关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本条所称履行职责,指监察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所履行的各项职责。依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三项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责时,特别是办理具体的监察事项时,经过初步工作,在掌握一定情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查清问题,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向监察机关提交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履行这一法定
    2023-04-13
    364人看过
  • 监察法最新修订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监察法修改的内容主要:一、将第二条修改为:“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三、将第六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四、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
    2024-01-19
    81人看过
  • 监察机关实行行政监察的依据内容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监察机关实行行政监察的依据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第十八条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作为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交
    2023-05-05
    400人看过
  • 监察委留置程序
    1、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2、开具留置令向被调查人宣布,并及时将被调查人送至留置场所留置,从进入留置场所开始对被调查人进行实时监控录像。纪检监察委立案的要求是什么在公安机关对普通刑事案件立案过程中,有对人的立案和对事的立案,还引发了追诉时效的争论。在纪检监察系统里,不区分对人立案或者对事立案,立案是既对人又对事,两者不可分割,只是在一案多人的情况下,被立案人可能在立案当初并不能发现完全,有些人员需要随着审查的深入才被逐渐挖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
    2023-07-31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监察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 行政监察法的监察法监察工作职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4
      行政监察法的职权不会受到任何其他干扰。行政监察机关不会动摇,无论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还是个人意愿。行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证据和深入调查判断,利用行政监察法实现法律和纪律上的人人平等。正如古代所说,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谁犯法,都要定罪。《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抵消相应的刑期。
    • 监察机关监察程序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监察: (一)对需要监察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监察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情况报告; (四)根据监察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监察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 劳动监察程序之劳动监察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
    • 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的职责是怎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第十五条国务院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这些就是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