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5:19 484 人看过

一、哪些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鉴别工作,督促加快完善制度和建立专家队伍,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校外培训,适用该指南。

《指南》强调分类鉴别工作要坚持从严规范,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要求,落实属地行政管理责任,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综合培训项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要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区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

《指南》明确了鉴别依据,即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训项目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

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四是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的实施要求

《指南》强调,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一)建立分级指导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统筹,当地方出现鉴别偏差或困难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指导和纠正。当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研究裁决。根据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可协助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提供有关项目分类鉴别意见,并对学科类鉴别有最终决定权。

(二)建立专家鉴别制度

各地要组建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得出鉴别意见。鉴别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且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

(三)强化机构行业自律

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三、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指南》主要聚焦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要求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应遵循三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规范。深刻领会贯彻中央双减精神要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属地行政管理责任,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规律和教学规律,综合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区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积极研究和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和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惠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筹设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2023-05-28
    289人看过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想休学怎么办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为身体状况想要休学的,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教师对该生进行核实,学校填具休学证明书(加盖公章),后到教育局教育科签出意见,并加盖学籍专用章。一、小学生跨省转学需要带什么手续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接收学校,由该学校出具愿意接收的书面证明;第二步,与现就读学校联系,出具转学证明。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
    2023-03-30
    238人看过
  • 高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变更审批办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2023-05-11
    152人看过
  • 南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筹设审批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南雄市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网址:http://wsbs.gdnx.gov.cn/portal/index.action)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南雄市教育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
    2023-05-11
    232人看过
  • 惠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申请: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办理材料筹设批准书、筹办的进展情况以及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学校详细地址、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功能室设置等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招生对象、拟收费标准、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住建局认可的建筑安全鉴定公司出具的校舍《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并报县住建局备案。1.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2.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3.校车行驶证复印件。4.拟办学校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5.租赁校舍的提交合同书、自建校舍的、提供自建证明。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个人简历、校
    2023-05-28
    444人看过
  • 高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变更审批办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86年)第八条学校的开办、合并或停办,须经县(市、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版)(201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2023-05-1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开除学生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惩处。以往学校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处分。但是新《义务教育法》为了更好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明文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二十七条)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有完整的接受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1、原则上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应以当事人的子女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能否转学籍就读,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生转学,在符合当地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
    •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
      第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休学,并给学生开据休学证。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亦可准予休学。 第十四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
    • 学校路上发生意外骨折学校有义务赔偿吗,学校是培训学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没有过错的话,学校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 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什么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如实告知受教育者关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教学地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不得有下列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以虚假广告、保证升学或者就业等欺诈手段诱导受教育者;(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三)降低教学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不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四)以不正当手段使受教育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