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由案件管辖所可能产生的地方保护。
在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全国大多数地区均确定了由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而法律和司法解释却没有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这就导致了一桩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侵权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受理,而事关被告人或被告单位重大利益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反而有管辖权的怪事。由此可能产生部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动用当地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资源指控他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达到以不正当的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报复竞争对手的情况出现。
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类案件,接受举报、拘留、批捕、起诉、审判往往都在受害单位所在的区县进行。该类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人被追诉前的身份是权利人的员工或与权利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纠纷,辩方对于由此而可能产生的地方保护应该予以注意,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不仅要注重辩方严格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和开展辩护工作,还要注重审查控方收集证据及采取强制措施程序的合法性,尤其对于权利人、受害方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或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的案件,更要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不仅要敢于仗义执言而且要善于仗义执言。
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不适用于刑事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证据认定是刑事审判中的难点,也是辩护工作中的重点。商业秘密是一种未经登记的依靠权利人通过保密方式予以保持的无形资产,具有秘密性,隐蔽性等特点。而且,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往往也是隐蔽性很强的行为,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对侵权人获取商业秘密的途径和手段很难知晓。民事诉讼中,为解决商业秘密举证难问题,司法实践采取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即确定由被告对获取商业秘密途径或方式进行举证,如果被告不能提供或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使用的,则被认定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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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应忽视哪些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30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应忽视的细节: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 二、关于损失的计算问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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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0一、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鉴定 法院、当事人对智力成果是否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价值存在争议时,需要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 二、注意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原告(商业秘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至少应当有三方面的举证责任。 第一,应当证明其商业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三性”要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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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中,侵犯的商业秘密最高的立案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0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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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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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用脱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需要注意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脱密措施是指在脱密期间,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明确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我国目前对脱密措施的规定,仅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缺乏法律层次的规定。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