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摔倒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8:21:35 496 人看过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公司摔倒是否属于工伤,要经过鉴定机构的鉴定,得到鉴定结果后,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才摔跤的那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摔跤的那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摔跤的算工伤。

在公司摔倒算工伤吗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公司摔倒是否算工伤,还是由按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那算工伤:第一,员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路途之中才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员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发生的事故;第三,本人必须没有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故,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而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二、怎么认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是关键,实践中有“时间论”和“路线论”两种观点。即按上班时间时段和上班路线路段来划分和认定
    2023-06-02
    428人看过
  • 摔伤但未骨折,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工作时摔伤没骨折能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临时工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该概念。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需根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若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
    2023-07-06
    416人看过
  • 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
    从上铺跌落下来腰椎骨折屋顶作业时摔得不省人事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高女士来电:我在湖滨东路的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住在餐饮店提供的宿舍里,一天夜里,我从上铺摔下来,老板只付了3天的医药费就不闻不问了。陈先生来电:我是个电焊工,5月15日从工地上的高处从上铺跌落下来腰椎骨折屋顶作业时摔得不省人事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高女士来电:我在湖滨东路的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住在餐饮店提供的宿舍里,一天夜里,我从上铺摔下来,老板只付了3天的医药费就不闻不问了。陈先生来电:我是个电焊工,5月15日从工地上的高处摔下来,把脚摔断了,包工头只肯给500元误工费。记者调查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高女士,她说,今年3月底,她看到这家餐饮店的招聘信息后前去应聘,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月工资800元、包吃住。上班一周后,她搬进了宿舍。由于质量不好,上下两层的铁架床摇晃得厉害,而且上铺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刚开始,
    2023-06-10
    103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能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是基于本人主要责任的摔伤就不是工伤。关于上下班路上摔伤的工伤认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下班途中摔伤骨折算工伤吗?一、下班途中摔伤骨折算工伤吗1、下班途中摔伤骨折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算为工伤,如果是自己原因导致的骨折不能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
    2023-07-05
    454人看过
  • 员工摔伤了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者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隧道工人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工伤鉴定程序是: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
    2023-02-15
    301人看过
  • 在办公室摔倒,可否认定工伤
    在正常工作环境下,员工若不慎跌倒,通常并不会被视为工伤范畴。然而,以下特定情况依然会被评定为工伤:员工于正常工作期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而遭受诸如暴力等意外伤害;在同一时间段及地点,由于工作缘故,员工可能遭受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在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员工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预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也有可能因为事故而受伤;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应被纳入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2024-05-09
    166人看过
  • 分公司倒闭后怀孕是否公司赔偿员工
    公司的分支机构,怀孕劳动者的补偿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处于孕期的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一、公司倒闭没有合同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倒闭没有合同员工的赔偿方式: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经济补偿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二、公司倒闭员工该怎么赔偿公司倒闭的,需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数额来赔偿员工。具体的赔偿办法为: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2023-03-02
    456人看过
  • 员工受伤公司可以赔偿吗
    员工在工作单位受伤,如果属于工伤的,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伤者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等级进行赔偿。一、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二、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工伤鉴定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并不是对员工进行赔偿,而是员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待遇,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还有医疗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但是如果造成残疾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昆山市工伤赔偿标准昆山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
    2023-06-29
    220人看过
  • 公务员可以否申请工伤认定
    公务员是没有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024-04-22
    119人看过
  • 摔倒认定工伤能赔偿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摔倒认定工伤能赔偿吗上班时摔个跟头,如果符合下面这几种情况就可以算是工伤:在公司和岗位上因为要完成工作而受伤,比如被打了或者碰到什么东西;在同样的地方和时段里,因为做本职工作出事了;还有就是其他一些特别的情况。关于工伤赔偿呢,有这么几项:医药费是诊疗费用加上药费再加住院服务费;交通食宿费就是车费、住店费和吃饭钱;最后还有一些别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
    2024-07-15
    397人看过
  • 公司搬迁不给员工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2023-06-25
    312人看过
  • 员工上班时摔伤可以申报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故,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而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4-06
    410人看过
  • 单位员工工伤没有购买保险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一、单位员工工伤没有购买保险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单位员工工伤没有购买保险可以申请赔偿。但是该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向职工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果单位补缴了工伤保险费用和滞纳金的,则新发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023-09-27
    308人看过
  • 员工请假摔伤是工伤吗?
    员工请假摔伤不属于工伤。不在工作时间内也不在工作时间前后,且非工作原因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4-2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员工受伤后,公司是否可以向员工主动申请工伤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
      员工自己可以报工伤的。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
    • 公司员工摔倒受伤是由谁赔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受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三期员工老板倒闭公司可以申请赔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3
      三期员工公司倒闭获得赔偿的方式是与公司协商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济补偿是员工每年工作一次,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补偿费为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
    • 员工在公司死亡公司是否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公司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要弄清楚员工的死亡原因,不是工商难以得到公司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 员工自己摔倒酒店是否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系统论,作为整体的酒店属于公共场所,那么作为部分的酒店大厅、包厢理应属于公共场所。其次,酒店包厢的设置不尽一致,有的独立性、封闭性强,有的只是象征性地隔开。即使包厢相对独立、封闭,但服务人员仍然可以自由进出,且服务人员也经常存在变更的情况,甚至不排除个别服务人员为非法目的故意进出包厢。因此,尽管包厢在一定时段体现了一定的私人属性,但难以改变其作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共场所属性。扒窃的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