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强奸行为成立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9:20:07 447 人看过

认定强奸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可抗拒、不知反抗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不可抗拒的状态,乘机实施奸淫;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怎样认定

1、强奸妇女、奸淫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女孩;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1)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认定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通奸行为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有结婚证算不算强奸女方不同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的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二、恋爱中算强奸吗恋爱中的越轨行为不是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行为。本罪主体为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通常直接正犯为男性;主观方面变现为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妇女的性自主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
    2023-04-06
    420人看过
  •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认定
    一、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认定1、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2、而通奸行为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二、强奸罪与通奸行为有何区别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2023-05-03
    187人看过
  • 强奸罪的判刑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3、二人以上轮奸的;4、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5、奸淫幼女多人的。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怎么才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成立:1、强奸罪的主体一般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女性为目的;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4、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2023-07-02
    335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强奸行为是否被定义为强奸?
    强奸不包括夫妻。婚姻强奸是一种家庭暴力,反映了封建文化对妇女的歧视和破坏。所谓婚内强奸,是指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姻强奸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律上一直存在争议。原则上,排除丈夫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妻子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造成伤害后果或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其他犯罪论处。如何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只要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就可以依据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是对妇女性自由权的一种侵犯,犯罪对象是女性。2、一般是通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情况下,或者利用妇女出于上述状态,乘机进行奸淫行为。3、只要年龄已满14周岁的男子就能构成本罪,女性可以成立本罪的帮助犯、教唆犯。4、主观上需要有奸淫的意图,同时行为人也是出于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
    2023-07-07
    317人看过
  • 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
    一、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2)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强奸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强奸罪(未遂)。二、强奸罪如何量刑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
    2023-05-02
    245人看过
  • 如何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
    强奸罪认定是否既遂以是否奸入,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一、强奸和强制猥亵有什么区别?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
    2023-03-07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强奸罪强奸行为未成年会怎么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1、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强奸罪的行为构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构成要件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
    • 强奸罪强奸行为构成要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
    • 强奸行为会不会构成强奸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2
      强奸场所会有影响强奸罪定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
    • 按照行为的判定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侵权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所谓完全相同,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