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下发危房认定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0:40:47 197 人看过

在中国现代化不断推进的浪潮下,征收拆迁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无数被拆迁人做着一夜暴富的梦。但是征收方为了压低拆迁成本,自己获得更高的利益,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其中危房认定就是他们的常用手段,这也使得无数被拆迁人的梦破碎。拆迁方往往先作出危房认定,然后对被拆迁人威胁、逼迫,或是予以利益诱惑,让被拆迁人觉得如果不签协议,那么将被强拆,最后一无所有,抓紧签订补偿少的可怜的协议,最终达到压低补偿款的目的。而通过这种方式“省下”的钱,自然就落到拆迁方的腰包里。晏清律师事务所就接待了很多有这样遭遇的被拆迁人,他们看到危房拆除通知就慌了神,害怕自己的房子就这样被拆了。那遇到这种情况究竟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晏清律师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危房认定

首先提醒各位被拆迁人注意的是,危房认定需要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主要是市、县一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书面鉴定,而即便鉴定为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除,根据危房的情况可能修缮、加固、整体加固或者拆除。如果拆迁方仅拿了一张其自己制作的危房认定书,被拆迁人就要警惕起来,拆迁方一不是危房鉴定的申请人,二不是危房鉴定的合法机构,其作出的危房认定,所作出的危房认定显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拆迁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防止自己的权益被侵害。

二、危房强拆

就算房屋真的被认定为需要拆除的危房,强拆也不是马上就要进行,危房的强拆也同样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第一步就是需要被拆迁人对危房认定没有异议,如果被拆迁人对危房认定有异议,那么可以对此复议和诉讼,在复议和诉讼期间,拆迁方是不可以直接强拆的。而就算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将房屋认定为危房,拆迁方仍需告知被拆迁人搬离房屋的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没有搬离,拆迁方只能向法院申请强拆,而无权自行强拆。所以这其中如果拆迁方遗漏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很可能构成程序违法。被拆迁人应该警惕,如果发现有程序违法要及时联系律师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税款征收方式认定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便于征收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原则而采取的具体组织税款入库的方法。税款征收方式认定应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再通过税收核定业务程序核定其应纳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纳税人已完成税务登记以及税种核定,可依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征收方式的变更,如查验征收、查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等。(一)纳税人填写提交《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二)受理环节负责对纳税人填写的《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对于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纳税人补齐;审核通过则录入《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打印、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三)受理环节上报管理环节审批,管理环节批通过后,回传受理环节。(四)受理环节根据终身意见,制作《核准征收方式通知书》,发放纳税人,并完成文书的销号处理。
    2023-06-07
    434人看过
  • 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后结转的成本费用该怎么处理
    1、已列支应扣除未扣除的成本费用不能结转到查账征收期间扣除。如在核定征收期间未提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折旧以及商品生产或者购进成本、开办费、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费及其加计扣除部分、待摊费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等。2、虚列的成本费用不能结转到查账征收期间扣除。包括无凭证和以非法凭证列支的成本费用,如白条、非法发票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非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等。3、应列支未列支的期间费用不能结转到查账征收期间扣除。包括已开具发票未列支和实际业务已发生但未开具发票也未列支两部分,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应由已售出货物或已提折旧负担的应记入成本的采购费用、运输费用、维护维修费用等等。4、遗留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对外投资应分配未分配的亏损、待处理损失(含2009年以前发生的尚未处理的权益性股权投资损失)。(2)未抵免的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20%以
    2023-04-16
    296人看过
  • 征收方不给看征收文件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不公开任何文件,可以就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征地拆迁时,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有这些: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
    2023-03-23
    171人看过
  • 被定性为危房怎么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面对房屋成为危房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所采取的策略是:首先,由负责鉴定的相关机构根据全面深入并周全综合的评价标准,向所在地市一级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部门授权的相关单位提交报告申请,请求审批鉴定结果;第二步,针对危房的状况,根据其危险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严谨地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排列,编制出对应的修缮计划;最后,将危房中的危险点与正常的维护保养相结合,以期能够尽快消除潜在风险。并且,我们会在查明危房及其危险点的确切情况之后,采取最适合、最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居民们的居住使用安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整体拆除。适用于整
    2024-05-13
    97人看过
  • 危房鉴定怎么收费
    法律综合知识
    危房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技术服务收费的标准而确定的,对于基本收费标准为12元每平方米、普通住宅为15元每平方米,对于高档住宅为18元每平方米。一、危房鉴定怎么收费危房鉴定是按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来收费的,简单房屋的基本收费标准是12元每平方米;普通住宅的基本收费标准是15元每平方米;高档住宅的基本收费标准是18元每平方米。房子建筑断定职业技能工作收费按不同建筑类别,根据实选取房子建筑类型、议定附加项目,把单价加和乘以相关调整系数进行核算。其中不到2000元按2000元收取,民用住宅单套不到1000元按1000元收取,工业建筑每次收费不到3000元按3000元收。二、危房鉴定找哪个部门来鉴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
    2022-07-24
    492人看过
  • 一般房屋征收面积怎么认定
    一、一般房屋征收面积怎么认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二、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
    2024-01-25
    153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开发补偿到底该怎么征收
    征收开发土地的补偿规定是: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没有明确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二、承包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亦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2023-04-02
    298人看过
  • 房屋征收抵押权处理方法
    在房屋征收抵押权时处理如下: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将首先协商所担保的债权处理;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赔偿被征收人;3、协议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取补偿;4、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起诉房屋征收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
    2023-07-02
    90人看过
  • 征收中发现房屋“被违建”,你该怎么办?
    1.把握时间很重要收到拆违通知或决定后,无需慌张、恐惧,亦不用犹豫,你应该立即针对拆迁方的拆违通知或决定提起行政复议(60日内)或者行政诉讼(6个月内)。尤其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超过法定期限将会对维权非常不利。权利不行使,过期作废,这句法律格言广大被征收人需要谨记。2.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作出后的违法点面面观(1)强拆之前的催告、告知义务《行政强制法》第35、36、37、43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拆除“违建”前,应当事先催告(书面形式)被拆迁人履行义务,告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听取其意见。而在实践中,拆迁方较多只知强拆,并不会履行法定程序,在其“拆违”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程序违法之处。捕捉这些违法点,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尤为重要。(2)拆迁方夜间强拆、断电、断水为达到其拆迁目的,拆迁方会选择对被拆迁人断水、断电,夜里组织不明身份人员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破坏(如砸玻璃、卸门等)。在此提醒广大
    2023-03-02
    210人看过
  • 危房鉴定d级的该如何处理
    一、危房鉴定d级的该如何处理危房鉴定d级的处理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二、危房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如下:1.结构承载力是否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是否有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影响主体结构,是否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三、危房申报流程危房申报流程如下:1.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
    2023-06-15
    419人看过
  • 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
    偷税罪(刑法201条)抗税罪(刑法202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203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204条第1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5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7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8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209条第2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3款)
    2023-06-07
    471人看过
  • 私房征收面积认定
    已经登记的私有居住房屋,其建筑面积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私有居住房屋中的阁楼不予认定建筑面积;已经登记的私有居住房屋,在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以外的搭建面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未经登记的私有居住房屋,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未经登记的私有居住房屋,有房屋建造批准文件但未记载建筑面积的,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建造批准范围的搭建部位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未经登记的私有居住房屋,无批准文件的不予认定建筑面积,但有相关材料证明在1981年以前建造、并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1981年以后改扩建增加的部位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2023-03-25
    65人看过
  • 征收方逼拆该怎么应对?
    拆迁的出发点其实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居住条件,同时促进城市化进程,同时拆迁还涉及很大的利益,被拆迁人希望通过拆迁一夜暴富,征收方则想通过压低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自己发一笔。其实很多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就补偿数额难以达成一致,不愿签订补偿协议,这时拆迁方就会采用逼拆的手段,断水断电、半夜施工、上门骚扰、威胁恐吓,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很多被拆迁人害怕拆迁方手中的权力,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只能妥协。那究竟应该怎样应对征收方的强拆呢?今天晏清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首先,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拆迁方采用暴力、威胁、逼迫等手段逼迫被拆迁人同意拆迁,其中就包括禁止拆迁方断电断水断气,禁止上门恐吓。针对逼拆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对策:1.如果有逼拆情况发生,一定要及时报警,很多被拆迁人觉得报警没用,觉得警察只会推诿责任,不会采取措施,所以干脆不报警,这是极大的错误,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推诿,被拆迁人
    2023-06-26
    382人看过
  • 被征收土地30年未开发该如何处理
    在土地征收中多发土地费应予退还。征地补偿款是指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就征收的当事人的土地进行给付的补偿费用。该补偿款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比如补偿款多支付了,这种情况下多支付部分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
    2024-05-12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费承包方和发包方怎么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 以租代征危房怎么征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4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 上海危房改造征地怎么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1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 开给对方的发票,对方未收到该怎么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查询一下这张发票到哪里去了。如果实在找不到,可以让对方写一份说明,说未收到发票或者发票丢失未认证。可以拿着他这份说明,去国税局去做一份已抄报税证明一般拿着你发票的复印件和国税局的证明就可以抵扣了。
    • 房屋被征收采矿应该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后,商业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应当按照本条例执行,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