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清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4:44:44 310 人看过

公司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有:

1、实际履行原则,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的履行不能用其他标的物代替;

2、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不得随意提前、延迟或改变履行方式,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合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双方应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

4、强制执行原则,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破产清算。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偿还: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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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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