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携带好赠与人与受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赠与合同等材料,如果受赠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赠与房产的产权应当明确且没有争议、该赠与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者违反法律等事项。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什么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如下材料: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房产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6.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7.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8.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二、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三、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能否撤销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原则上不能撤销,除非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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