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时土地纠纷谁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9:10:39 279 人看过

一、在拆迁时土地纠纷谁管?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怎么调解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通则工作顺,要始终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坚持“舆论先行”,把拆迁的意义、拆迁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入脑、入心,明白拆迁的补偿政策,自觉服从国家建设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2、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实也出了不少力,做了不少事。但有些地方、有些群众还是有意见,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

3、体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

4、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三、征地补偿的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在拆迁的进程中,如果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就土地的拆迁事项发生纠纷的,那么双方之间可以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就按照协商的内容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如何,在纠纷处理完毕之间不可以强制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土地纠纷找律师拆迁可以吗?
    一、土地纠纷找律师拆迁可以吗?土地纠纷找律师拆迁是可以的,房子拆迁纠纷找律师有用,具体请律师后的作用如下:1、律师办案经验广泛拆迁律师代理的案件往往遍布全国各地,也就意味着律师与全国的拆迁方打交道,深切的了解违法者的“套路”,有律师在身后,被拆迁人不会被套路签字、不会被过低的补偿标准蒙骗,律师可以指导被拆迁人什么事可以放心去做,什么事应该及时拒绝、规避。拆迁律师有丰富的从头至尾的案件代理维权经验,能够从长远局面帮助当事人把握谈判时机,恰当提高补偿,及时提起诉讼等。2、专业分析调查拆迁律师拥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对征收拆迁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合法批准,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划,是否得到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批准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等等,如果经过调查项目从根本上不合法,那将对百姓的维权之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3、参与评估无论是征地还是拆房,评估时是最紧张的环节,因为征拆走到这一步,将直接影响我
    2023-06-16
    406人看过
  • 什么律师适合土地纠纷拆迁?
    一、什么律师适合土地纠纷拆迁?处理过土地拆迁纠纷或者是民事纠纷案件的律师比较适合。土地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此产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如果委托律师处理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二、如果遭遇了强拆的可以获得哪些赔偿?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
    2023-04-19
    282人看过
  • 土地纠纷找谁,土地纠纷如何维权
    一、土地纠纷找谁1、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土地纠纷如何维权1、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一个好办法是因地制宜。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多是为了地邻之间某家多种了一垄半垄、某家地边过了一点界、甚至于某家拔草时往自家地里扔了一把草。对于类似这种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纠纷,一板一眼
    2023-06-05
    297人看过
  • 在我国哪个部门管拆迁纠纷?
    一、在我国哪个部门管拆迁纠纷?发生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的,并且可以向拆迁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的。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房屋拆迁诉讼费是多少?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
    2023-06-15
    482人看过
  • 在我国拆迁纠纷起诉管用吗?
    一、在我国拆迁纠纷起诉管用吗?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起诉,但是需要区分发生纠纷的主体不同来确定提起的诉讼的性质,有可能是行政纠纷,也有可能是民事纠纷,但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诉讼,只要是涉及到诉讼的,就需要及时的书写起诉书,并且注意诉讼时效的期间。在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制定之后,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协议中所约定好的搬迁期之内拒绝进行搬迁的,则拆迁人是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同时也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执行。拆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几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是说,要依据提起什么诉讼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15
    190人看过
  • 房管所管拆迁纠纷吗
    一般情况下,房管所通常会在职责范围内处理拆迁纠纷。如果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处理。如果是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或者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税费的。那么可向房管部门反映。一、阴阳合同哪个有效通常情况下,“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买方应该按照“阴合同”中的价格约定支付房款。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阳合同”是给房屋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少缴税费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的真实合同,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二、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怎么算的其实,就现在来说,租房中介是有行业标准的,并不是双方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而对于黑中介,也可以从要求的中介费作出判断。但实际中,各地租房的中介费均有不同,具体费用应根据房屋所在地
    2023-06-21
    486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谁管违法强拆?
    土地征收时市、县级人民政府管违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
    2023-04-12
    448人看过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管辖法院应由土地所在地人民管辖,符合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房地产的规定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由此可否认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测。法律水平上关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诉讼,包括拆迁许可事件、拆迁裁决事件、拆迁相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件在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不涉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立案、计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征地拆迁纠纷中的“诉讼程序保质期”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知,若您作为被征地农民或被拆迁人,一旦发现行政行为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务必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一定要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内提出。其他案件也一定不要超过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5年。否则的话法院有权
    2023-08-18
    482人看过
  • 房屋的土地有纠纷能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部门会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查,房屋产权有争议的也可以进行拆迁,进行补偿时对房屋拆迁补偿款进行保全,确定房屋权属后再将拆迁补偿款给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
    2023-06-26
    116人看过
  • 拆迁村庄如何处理土地纠纷
    一、拆迁村庄如何处理土地纠纷?拆迁村庄时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拆迁村庄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拆迁村庄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起诉?1、书写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准备证明存在
    2023-04-19
    118人看过
  • 拆迁土地如何处理房屋纠纷?
    一、拆迁土地如何处理房屋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房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
    2023-06-15
    30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一、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也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租赁房屋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1、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2023-04-14
    365人看过
  • 拆迁纠纷,谁来仲裁?
    莆田黄先生向记者反映:1998年5月,莆田市进行旧城改造,将黄先生梅园路上的房屋(与其姐共有)拆迁。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除了对拆迁安置面积、补偿办法、搬迁时间、交付回迁房款作出实质性规定外,还特别规定:开发商应在梅园路东段二期安置区内(同一地段)给予安置店面及套房。《协议》签订后,黄先生按约交纳了回迁房款。开发商约定18个月回迁,但20个月后仍不见房。2000年1月,套房刚建一半,开发商决定,由公证处主持,采用抓阄形式,在原房地段选套房。黄先生抽的序号偏后,可选的套房没有在原房地段,随即要求更换,但一直未果。2001年1月,店面房才建一半多,开发商再次用抓阄的方式安置店面房。第二期拆迁户应当安置店面约50户,因原房地段土地被开发商卖出,故提供挑选的店面只有边角房。2001年3月,黄先生与其姐向莆田市城厢区法院起诉,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安置房的坐落问题。2001年底
    2023-04-23
    87人看过
  • 土地纠纷多久可以执行拆迁?
    一、土地纠纷多久可以执行拆迁?征收国有土地时,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征地拆迁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征地拆迁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告
    2023-04-1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土地怎么处理拆迁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2
      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土地纠纷,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请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等介入调解处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地籍调查,从而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 在集体土地拆迁产权纠纷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2
      在土地纠纷中,那个集体土地拆迁产权纠纷的事,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由于“地随房走”的制度,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这与《土地管理法》规定显然是矛盾的。
    • 有关拆迁后土地权属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
      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拆迁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 土地纠纷和拆迁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0
      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仍然有争议,可以在收到相关通知书以后的30天之内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纠纷还没有处理之前,征地主管部门不会直接拆迁房子。
    • 有没有土地拆迁纠纷案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起诉的条件是适格的原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而这几点都会在起诉状中有所体现。如果没有具体的当事人、案件事实介绍、纠纷理由土地所在地,则上述几点均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