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3:10:10 257 人看过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照常支付。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包括: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一、生育保险的费用报销条件包括: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生育保险的范围包括: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由企业缴纳。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二、男的买了生育险老婆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男的买了生育险,老婆生孩子可以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1、男性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通常给予一次性生育津贴。男性职工医保不能报销配偶生育治疗费用;

2、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一、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

6、活期储蓄卡;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男的买了生育险,老婆生孩子可以报销。对于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如果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假相关文章
  • 女员工产假工资如何支付,产假期间有什么福利
    一、女员工产假工资如何支付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二、女职工产假工资福利有哪些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
    2023-03-26
    22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一、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如何处罚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支付赔偿金,并视情况进行处罚。(一)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补发并支付克扣工资的100%的赔
    2023-04-18
    84人看过
  • 试用期等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支付工资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先支付工资,取决于原用人单位是否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工资。如果不搬走,如果不当班,则支付最低生活费工资。如果你工作,将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2)如果单位继续保留劳动者而不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本
    2023-05-07
    54人看过
  • 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
    李某于2005年7月份被高唐某有限责任公司招收录用,并依法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同规定:李某从事产品销售工作,每月600元底薪+销售提成。2009年4月份,李某感到四肢无力、头晕等,到医院查体,化验结果为李某患上了贫血,李某随即向公司请病假,住院治疗。公司以李某已参加,治疗费用有保障为由,自2009年5月起停发其底薪,李某遂向当地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发放病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李某在该公司实际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应为3个月。另外,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第1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
    2023-06-10
    48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但一直在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问】:为什么要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发给待遇享受人?【答】:生育保险社会化发放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1997年我市生育保险启动时参保人员只有10万人,80家参保单位,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限,当时支付待遇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转给参保享受待遇的职工。随着我市生育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现参保人数已达到40万人,参保单位达8500家,有些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变更频繁,有些单位存在不按实际缴费工资为参保职工缴纳五险,有些单位没有将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待遇全额发给待遇享受人……这些情况都要求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直接将生育保险待遇发给待遇享受人。【问】: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但一直在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有的员工产假期满后因个人原因辞职不来上班了,用人单位无法将已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追回,造成损失,如何处理?【答】:关于产假期间缴纳五险,用人单位垫付五
    2023-05-05
    133人看过
  • 拖欠员工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
    核心提示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超过六十天以后,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该主张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由决绝支付。案情回放:2004年9月3日,李某与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9月3日起至2007年2日止。合同具体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第三条第(二项)约定:“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李某入职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至2006年3月,每周六均加班工作。自2004年9月3日至3月14日,扣除法定节假日以及年假,共计加班52天,按李某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得加班工资17006元。2006年3月14日双方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李某当日向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出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但是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李某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主张已经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由予以拒绝。李某随即于2006年3月31
    2023-06-09
    40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的支付,具体如下: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如何支付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工资的约定标准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23-07-06
    484人看过
  • 单位停工期间需要付工资吗
    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确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资标准。根据原劳动部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放假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的(通常为30日内),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全额工资。放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比如正常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假期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对于停产、停工放假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支付工资的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例如在广东省规定,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支付金额;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单位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生活费。深圳市规定,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放假期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支付
    2023-04-07
    486人看过
  • 工伤期间单位能够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吗
    受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资,享受伤残待遇。一、停工留薪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2023-06-27
    47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应向主动离职的员工支付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应向主动离职的员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是。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条款并未区分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谁,只要出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折算并支付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属于工资范畴,类似于加班工资,即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因此而免除支付年休假工资的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相反却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李某在2008年10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其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为10÷12×10≈8天。《职工带薪
    2023-05-03
    368人看过
  • 没活干职工放假单位要支付工资吗
    原劳动部公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这里所说的工资支付周期,根据相关规定,最长期限为一个月。对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超过一个支付周期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办一、据理力争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
    2023-06-10
    137人看过
  • 单位停工期间支付工资是如何的
    (一)公司停业未解散的实践中也不乏这一种情况,由于公司业务订单的原因、自然天气等原因,导致公司临时发布停业通知的,员工在停业期间,无需工作,保留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期间的员工工资怎么算呢?一般来说,这期间的工资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而实际上,各地方都有出台具体的《工资支付条例》,所以,各地应该按照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为准,支付工资。譬如:1、广东《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深圳《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
    2023-06-14
    323人看过
  • 工伤在申报期间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网友提问:本人下班途中遇车祸,左腿骨折,现在在申报工伤,但用人单位以工伤未认定之前,不支付工资,连生活费也不给,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明。一、上班途中摔骨折应该怎么样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条件上,已经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区分是自行行走摔伤的,还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如果是自行行走摔伤,不构成工伤,单位无责;如果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还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满足这三点才能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赔偿。当然,上班
    2023-04-11
    1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用标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
    2023-04-17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假
    词条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产假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职员工请病假期间可以支付工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2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 停工停产期间的员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员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确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资标准。根据原劳动部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放假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的(通常为30日内),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全额工资。放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比如正常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
    •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
    • 单位支付工伤期间工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 用人单位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在规定的期间内,是否应当支付员工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