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0:50:42 484 人看过

首先,在运送过程中被告(包括肈*义)没有指示原告怎么运送,不存在对定作、指示有过失的情节,原告完全按照自己的技能和对马车的掌控来完成工作成果。

其次,原告等人已经从事个体运输(马车)多年,具有相应的技能,对于运送房架子这样的工作,原告是可以胜任的。所以,在对承揽人的选任上,被告也没有过失。

最后,被告找铲车帮助装房架子的行为,是对肈*义的一种帮工行为,如果在此阶段造成损害,被告也许要承担责任。但本案这样的事实没有发生。不能因为被告多付出了义务,就确定被告要承担责任。被告的这种行为与承揽关系的定性,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就是被告没有任何的过失。

判决书被告没有签字会怎样?

以最后一位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日期计算上诉期,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是60天,再加上15天,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判决书上还有被告自动履行期,一般是10天,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要找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开生效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被告人张某某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居间不当的法律责任
    1、被告人张某某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从事于挖土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而被告人张某某却介绍只有运输渣土资质的****清运公司实施挖土工程,此行为是违反了建筑企业资质方面行政法规行为。2、被告人张某某在主观也有过错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主观上存在着于过自信的过失。在以前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一直没有发生什么事故,他认为此次也不会发生任何事情的,太过于自信造成了其主观上的过错。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只应当对居间介绍了不具备挖土资质的****清运公司实施“莲花河畔景苑”土方工程这一条原因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对所有原因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一、从犯的辩护词怎么写审判长: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某近亲属王某的委托,并经王某某的同意,指派我作为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了全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
    2023-03-09
    345人看过
  • 不满18周岁的被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
    未满18周岁的被告需要负的刑事责任种类为《刑法》中所规定的所有刑事处罚。未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要承担刑事责任吗精神病作出犯罪行为的,若其在犯罪时不能控制自身行为或不能辨认自身行为性质的,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2023-07-31
    88人看过
  • 医院作为被告人应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吗
    医院作为被告人,应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争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
    2023-03-21
    260人看过
  • 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似乎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违约金约定过高。事实上,被告很难举证原告的损失状况,因为被告根本不掌握此方面的证据。笔者认为应当由原告来举证,因为违约金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有义务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虽然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免除原告对损失的举证责任,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当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时,应当适用例外规则。原告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进行举证,但是证明的目的不是明确损失的具体数额,而是证明违约金没有过分高于损失即可。一、违约金怎么算一般合同纠纷案件必然涉及违约金标准的认定,对于违约金计算标准的认定,应当以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为调整依据。具体确定原则是:(一)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二)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
    2023-03-22
    267人看过
  • 村委会应否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2002年5月3日,被告村委会在村里面贴出公告,其内容是本村集体所有的5个采石场对外承包,凡有能力承包者均可向本村委会投标,投标时间定于7月18日,每一投标者应向村委会交纳定金10000元,原告王某等20余人,均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了定金(但村委会未开具收据)。然而,原告于7月18日到投标现场后等了整整一天也未见到村委会人员的影子,原来被告已将采石场承包给了他人,于是原告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诉请(1)返还定金(2)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对于本案有二种意见:一、被告的投标公告系民法典中的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是要约。而要约邀请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依法退还定金外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发出的招标公告并收取原告定金,应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恶意磋商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缔约过失
    2023-06-14
    209人看过
  • 过失犯罪是否应该承担任何形势责任?
    过失犯罪需要负形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并非所有过失犯罪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过失犯罪,只有法律规定的人才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大小应当根据刑法量刑、犯罪情节等综合判断。例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刑事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吗故意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过失犯罪要法律规定的才承担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肯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果或者是因为已经预见了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这样的结果在现实中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
    2023-07-04
    324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中过失是否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中有过失的,一般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租客死亡房东可以要求赔偿吗租客在出租房里死亡的,如果是由于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租客死亡,则房东需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如果死亡原因与出租屋本身无关的,则房东没有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
    2023-06-21
    351人看过
  • 被告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捏造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捏造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这
    2023-07-03
    280人看过
  • 被告法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一、被告法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告法人承担法律责任要用法人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法人作为被告的时候是需要独立承担责任的。二、法人的类型有哪几种法人的类型有如下几种:1.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3.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
    2023-08-21
    399人看过
  • 公司被设立失败应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的责任有: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1、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往往也就是作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存在,甚至有些手里还掌握着公司大部分的股权。二、公司设立前后发起人应履行的责任是什么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
    2023-04-05
    254人看过
  • 医疗过失责任如何界定医生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医疗过失责任如何界定医生应承担何种责任医疗过失责任界定方法是:1.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2.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医疗机构拒不提供病历资料等。医疗过失医生应承担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过失责任的赔偿项目医疗过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2024-02-02
    486人看过
  • 没有妥善保管遗失物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失主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失物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民法典的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有哪些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3-08-16
    307人看过
  • 开发商广告不实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简介]某开发商在广告宣传单上注明“拥有近2万平方米外围绿化带和1万平方米的中心花园,高达60%的整体绿化率”等,并书面承诺“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否则,退款退息或按已付购房款的5%赔偿”。吴女士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入住,发现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存在较大差距,小区的绿化面积根本达不到60%,事先承诺的二梯三户也变成一梯三户。遂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按已付房价款的5%赔偿业主。[评析]这是一起因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而引起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关于开发商广告不实应承担的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
    2023-06-10
    387人看过
  • 选任过失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选任过失在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的。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的可以转委托。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选任过失要承担连带责任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
    2022-06-20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原告错告被告,原告应承担什么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错告,应从主观意识分析,如是故意的,涉嫌虚假诉讼,如是过失,应就给对方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被告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事责任的产生,根源在于侵害行为,共同侵权案件只有实施共同侵权行为时便产生赔偿的连带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害人身和毁损财物犯罪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和第八十七条分别规定为“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为此,在
    • 员工过失违法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员工违法企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员工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企业要承担侵权责任,员工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负责人等,而他的行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那单位肯定也要被判处罚金的。
    • 过失犯罪担心承担刑事责任了,职务过失犯罪不得担任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未尽注意义务,致使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就缔约过失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大致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一、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诸如撤销有效要约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恶意导致合同不成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