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哪些情形应当解除拘留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37:02 327 人看过

一、具有哪些情形应当解除拘留审查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拘留审查:

(1)被决定遣送出境、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

(2)不应当拘留审查的;

(3)被采取限制活动范围措施的;

(4)案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

(5)其他应当解除拘留审查的。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行政拘留通知书送达时间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2、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驱逐出境相关文章
  • 解除刑事拘留的情形有什么呢
    解除刑事拘留的情形有:1、没有犯罪事实,属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2、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3、办理监视居住的。一、如果刑事拘留够不成犯罪怎么处理对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权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如何处理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二、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怎样走刑事拘留后
    2023-02-24
    80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人民陪审员有以下情形应当回避: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
    2023-08-09
    20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不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审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限制活动范围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相关知识点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第六十三条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第六十四条外国
    2023-06-12
    247人看过
  •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一、专利权包括哪些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
    2023-05-07
    107人看过
  • 具有哪些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具有下列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裁决;原裁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原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或者该主要证据是未经质证的等。一、官司打赢了对方又上诉会怎样一直上诉不影响执行。如果民事审判原则就是两审终审制,如果是一审判决,被告败诉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了,只能申诉,申诉不影响执行。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二审之后就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可以申请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2023-03-31
    106人看过
  • 非法拘禁拘留立案有哪些情形
    非法拘禁属于犯罪行为,行为人被拘留立案的情形包括: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非法拘禁罪的处罚情况1、非法拘禁他人或许以其他方法非法掠取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操控或许掠取政治权利。具有殴伤、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置。“
    2023-08-01
    1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如下: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刑事案件再审的程序(一)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二)或者可以直接向生效法院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申请再审,上级检察院可以交由生效法院通缉的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复杂的,上级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三)申请再审后,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请或者提请抗诉的,报请检察长决定。(四)对立案审查的再审案件,要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可以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2023-07-24
    33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解除查封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三、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2023-06-25
    242人看过
  • 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逮捕的情形没有具体规定,违反取保候审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
    2023-02-26
    323人看过
  • 哪些情形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
    一、哪些情形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1、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处理:(1)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2)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二、立案前审查的方法有哪些立案前的审查,按其性质来说,是一般性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般的调查方法,而不能使用所规定的强制性的措施。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事实已经明显存在,但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立案,为了防止犯罪毁灭或转移罪证,继续犯罪、逃跑或自杀等情况的发生,才可以采取勘验、检查、鉴定、搜查、扣押、等类似于侦查的
    2023-06-04
    171人看过
  • 满足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若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满足以下情形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
    2023-08-13
    310人看过
  • 拘留审查是否能够了解案情?
    拘留所可以探视,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被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查关押,最长也可达7个月;如是行政拘留则最多15天。如触犯刑法,被检察院起诉,需要判刑入狱。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
    2023-07-21
    35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减刑的期限规定有什么《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2023-04-17
    438人看过
  • 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哪些情形裁定终审审查
    1、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1)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2)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4)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5)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
    2023-02-24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驱逐出境,是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限期离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驱... 更多>

    #驱逐出境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应当公开审理公开审查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公开审判是例外。那么我们看一下哪些案件属于不公开审判的,剩下的都属于公开审判的案件了。《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274条都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类型:一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二是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还有一个例外,就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 应当拘留的三种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8
      根据《规则》第142条,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上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 ①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 ②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 ③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
    • 拘留所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具结悔过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
      被拘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分别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一)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的;(二)殴打、体罚、虐待、欺侮他人的;(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四)预谋或者实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自残、吞食异物以及隐藏违禁品的;(五)传授违法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六)袭击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七)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对被拘留人的训诫和责
    • 刑事拘留有什么情形解除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解除刑事拘留有: 一、无犯罪事实,属于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申请取保候审的; 三、办理居住监控。
    • 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具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