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地的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20:18 99 人看过

一、侵权行为地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三、网友和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

1、是侵害财产利益。基于网络活动的便捷性和商务性,通过网络侵害财产利益的情形较为常见,如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网络虚拟财产,如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

2、是侵害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著作权与商标权:

(1)侵犯著作权。如擅自将他人作品进行数字化传输,规避技术措施,侵犯数据库等。

(2)侵犯商标权。如在网站上使用他人商标,故意使消费者误以为该网站为商标权人的网站,恶意抢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域名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的类型、管辖等事项,例如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都属于网络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二、网络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网络侵权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01-08
    262人看过
  • 解释一下民事侵权侮辱行为
    一、概念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023-06-19
    210人看过
  • 认定侵权商标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认定侵权商标司法解释认定侵权商标司法解释是,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商标相同其认定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作为判断类似商品的参考,但不是唯一依据。类似商品的司法判断属于个案的事实认定,法院不应拘泥于《分类表》和《区分表》对于商品和服务自然属性的划分,因为《分类表》和《区分表》往往不能准确反映现实发展变化中商品的关联属性,所以可将此作为参考依据,并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出发,从一般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角度,结合案件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2.依据商品关联属性,进行竞争商品、关联商品和无关商品的归类分析。3.在判断上应坚持主客观统一的
    2023-01-29
    429人看过
  • 如何从法律上解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一、如何从法律上解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提供以下证据之一的,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其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有证据表明涉嫌侵权人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商业秘密,且其使用的信息与该商业秘密实质上相同;2.有证据表明商业秘密已经被
    2023-10-19
    394人看过
  • 名誉侵权司法解释是怎么讲的
    一、名誉侵权司法解释是怎么讲的?1、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2、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3、名誉侵权主要有四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侵犯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三)
    2023-04-13
    238人看过
  • 医疗侵权哪个司法解释好?
    医疗侵权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都适用上述解释。医疗侵权纠纷可以仲裁吗?目前我国解决医疗纠纷的现状。我国现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中可以看出医疗事故引起的争议处理方式有三种:双方协商,提请行政部门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我国在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方面,仍有大量问题。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除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外,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
    2023-08-02
    183人看过
  • 哪些司法解释有规定侵权
    一、哪些司法解释有规定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侵权行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此处所称的加害行为是一个未经法律评价的行为,对其确定纯粹基于该行为所造成的民事损害后果。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以作为的形式居多,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传统民法教科书对这一要件一般以“行为的违法性”或“违法行为”来表述,这一表述方式当然有其合理性,但不够准确。无论是“行为的违法性”还是“违法行为”,它们实际上已对致人损害的行为作了法律评判。事实上,在这里对加害行为进行法律评判并无必要,因为一般侵权
    2023-04-30
    213人看过
  • 违法建筑行政不作为的司法解释
    有关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存在行政不作为或查处不力的,追究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区地政监察大队在接到举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取证和处理结案的,或者监督检查失职致使连片出现新的违法建筑没有得到有效制止的;(二)国土主管部门未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对处于危险边坡的违法建筑未及时发现、处理,未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三)规划主管部门未依法加强规划管理,未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的违法建筑的建设和施工等单位查处不力、对为违法建筑提供商品混凝土的搅拌站没有依法处罚的;(五)供水、供电部门违规向无《施工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的施工单位供水、供电或配合查处违法建筑不力的;(六)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监管不力,未查处利用未经消防审查、验收的建筑物从事生产、经营及其它影响消防安全行为的。(七)水务部
    2023-06-13
    450人看过
  • 特殊盗窃行为之司法解释
    偷亲属财物获谅解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盗窃文物重罚第九条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偷开机动车的特别处理第十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
    2023-06-12
    496人看过
  •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商标侵权法?
    一、司法解释上什么是商标侵权法?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二、商标侵权的四个
    2023-04-13
    238人看过
  •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
    关于合同的履行地,依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不同,而有区别。民事实体法中的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各自合同义务履行及其相对方接受履行的具体地点,除非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是确定履行费用负担、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之一。司法实践中,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义务不同,相对应的履行地点则可能有异。特别是在合同当事人不只两方或同一个合同约定有多个给付义务时,可以存在多个合同履行地。具体而言,如果出现当事人没有约定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依据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则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司法解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
    2023-07-05
    44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解释
    关于最高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该司法解释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知名商品”、“企业名称”等概念的内涵作出了具体的解释,并规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以及举证责任。首先,该司法解释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知名商品”、“企业名称”等概念的内涵作出了具体的解释,并规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以及举证责任。比如,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为“知名商品”,并详细规定了认定“知名商品”所依据的标准,同时,明确“原告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有举证责任”。其次,对于实践中常见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这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具体的认定标准。对于假冒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作虚假宣传、捏造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商业名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
    2023-06-14
    440人看过
  • 两高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
    一、两高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两高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的最新内容是《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般提到两高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的就是这一文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具有强制力和威慑力的方式。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推进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修改罪状表述,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司法实践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犯罪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别是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争议问题较多,亟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规范。最新的两高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共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23-04-12
    259人看过
  • 环境侵权责任纠纷司法解释?
    第一,先对环境侵权的性质进行一个认定标准。1.在我国民法当中的侵权事件当中,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后,自己承担的责任是取决于自己有没有做错事的。那么在环境侵权的责任纠纷当中,侵权的一方属于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管自己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只要还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的环境问题的话,那么自己就应该承担责任。2.这在于现实生活当中的环境侵权责任认定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认定了这是一个无过错责任的话,那么只需要找到该侵权者的行为和污染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虑主观因素,所以在认定的时候是比较方便的。第二,对于两个污染者的责任确定。1.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并不是一个侵权人对于环境污染可以造成危害,那么很多情况下都是多个侵权人共同的行为造成的这个环境侵权,所以对于这些人的大小责任是怎样确定的呢?司法解释当中有规定说,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污染者在污染环境的
    2023-04-13
    28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侵权赔偿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于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
    • 民法司法解释关于侵权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28
      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与专利侵权行为的全部相同司法解释中的三者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述概念,所谓完全相同。在专利领域,亦属于技术特征相同,如果说等同原则可能扩张了专利权人的利益,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是指如果侵权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你好,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所谓全面覆盖原则,以损害他方利益, 1,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某些行为而不能主张某些权利,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同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
    • 商标侵权司法解释中侵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3
      最新商标侵权司法解释中侵权的表现行为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而使用相同的商标或者是相似的商标;再者就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还有伪造他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等等。
    •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概念司法解释的行为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你好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概念司法解释的行为如下: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