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禁止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34:42 180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一般不得取保候审

1、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得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假释的情形如下: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3、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十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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