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知识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57:14 196 人看过

根据你介绍的来看,交警队已经处理完毕,怎么还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呢现在对你采取了强制措施了吗你介绍的不清楚,请你详细介绍。你所述“造成交通肇事罪”,是谁认定的未经法院判决,不能定罪。对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最终是否构成犯罪,由法院判决而定。是的,一个是民事处理程序,一个是刑事处理,不过你在民事处理的表现直接影响到刑事的量刑,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可以联系本律师,争取取保候审交警是否对你采取了强制措施是否移送检察院

请您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项、第四条第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最终是否构成犯罪,由法院判决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详解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
    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所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事后反悔的,在审理期间,法院仍可就民事赔偿继续调解。问题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法院对案件性质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在起诉前当事人达成的任何协议并无法律约束力,其对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从民法学理论观点讲,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表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即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就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就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纠纷调解而
    2023-02-28
    478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知识介绍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会轻判吗?1、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那么自首的,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轻判或减轻处罚的。2、在交通肇事后,如未构成犯罪的,逃逸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全责,除了赔偿外,还要被罚款及拘留等,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只要逃逸就会犯罪?发生交通事故时逃逸,并不会必然导致犯罪,只有因逃逸致受害人死亡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被处以刑罚。事实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方是否逃逸,与其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必然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方在公共交通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逃逸导致对方死亡,会怎么判刑?如果因交通肇
    2023-06-08
    394人看过
  • 二手房物业交割知识详解
    物业交割是房屋过户完毕之后,原房主和新房主办理房产相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供暖等费用结清和固定资产的交付。二手房的整个交易流程来看,虽然物业交割是购房的最后一个环节了,但是物业交割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此环节被疏忽,将会为您的未来居住生活造成比较大的麻烦。那么,二手房物业交割流程是什么呢?二手房物业交割流程如下:第一步,在物业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如果有租户的,需要约租户到场。第二步,清点设施、清点欠费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上家装修和使用过,而在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应当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就将设施设备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写清楚,交房时按照合同约定清点。这些设施设备一般有:空调、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分别注明数量和品牌。对原房屋产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买方需要向原业
    2023-05-05
    209人看过
  • 详解买房冷知识
    1.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是自己的吗?房屋产权到期后,假如房子还在,那么房子还归你所有,只是每年要交土地税。房屋产权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本身所有权。个人只要拥有产权证,房子就属于个人私有。2.定金≠订金,怎么才能分清楚?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买房违约时,并不代表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商家违约也不必双倍返还。一句话:订金可退,定金不可退。签字时千万看清楚!3.100平米的房子住起来也就90平米100平米,听起来不错!等到交房时只有80多平米你就傻眼了!买房,看到的是建筑面积,还包括公摊面积,一般来讲,公摊面积小高层一般在10%-20%,高层一般在15%-25%。你买了个80平米的房子,扣除公摊后大概剩余60多平,真
    2023-06-12
    209人看过
  • 交通法法律常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以上第一款规定和
    2023-06-13
    449人看过
  • 拍卖方式知识详解
    拍卖前,拍卖人必须对拍卖方式进行声明,以免产生纠纷。目前常用方式主要为三种,为规范,三种方式的表述方式做统一格式如下:1本物品采用递加限时拍卖:起拍价: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一口价:元(可不设)递加幅度:元(必须填写)终止时间:(终止时间出价有效,超过无效)声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2本物品采用递加不限时拍卖:起拍价: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一口价:元(可不设)递加幅度:元(必须填写)结束时间:最后一名买家出价后,超过**小时无人应价,则落槌。声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3本物品采用递减方式拍卖:起拍价:(必须设)递减幅度:(不设限,建议不规定幅度,由卖家自由掌握)结束时间:(不设限)声明:本人有权随时递减,并自由把握递减幅度,并有权在无人应价情况下随时宣布流拍。
    2023-05-01
    437人看过
  • 食物中毒知识详解
    什么是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疾病的总称。有毒食物是指食物中有致病的微生物,或含有害有毒的物质。但对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如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或者是过敏体质而对某种食品如虾、鱼、牛奶等食后引起过敏反应等都不属于食物中毒范围,也不能把这些食品认为是有毒食品。食物中毒的特点是什么大多呈集体性暴发,也可单人独户散发,但有其共同特点:1、潜伏期短,可在短期内连续出现大量病人。2、有共同的致病食物。所有病人在近期内都吃过同一种食物、没有吃的不发病。停止食用这种有毒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3、临床表现相似,均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胃肠炎症状。4、食物中毒病人对人无直接传染性。导致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有哪些为了帮助世界各国搞好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安全制备食品十大危险因素: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超过
    2023-05-29
    131人看过
  • 详解商标相关知识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或者经营者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和类似商品,而使用于自己的商品上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构成的显著标记。二、商标的特征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它象征着商品的品质、信誉、评价和名声,通过对商标本质的分析可看出商标具有如下特征:1、商标具有依附于商品的从属性,即商标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2、商标具有财产属性。3、商标具有竞争性。4、商标具有排他性。中国:海-尔三、商标与相关概念的关系1、商标与商号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商标和商号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3)商
    2023-04-27
    234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交警会通知领车吗
    会的,在取车前,交警会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会把双方叫到交警队,然后通知事故责任的划分,并在送达表上签字。证明你拿到认定书了。然后还要组织双方协商解决事故,能协商一致的,直接签协议,事故了结,不能达成一直意见的,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双方可以打法院起诉解决。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
    2023-06-13
    179人看过
  • 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认定工伤的相关知识
    在驾车执行工作途中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能够认定工伤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工伤和交通事故处理。只能是选择其一。在工作途中发生交通肇事,属于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工伤属于无责任赔偿,因此工伤认定并不以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作为认定标准和依据。建议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不要轻易放弃权利.你指谁能认定工伤受伤者还是肇事者肇事者有无手上受害方家属同样可以提起相关的工伤认定程序。若被认定为工伤者,除了交通事故的赔偿外,工伤还得另行赔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肇事者是否受到事故伤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023-06-13
    103人看过
  • 2023交强险知识详解有什么规定
    2022交强险知识详解有什么规定《新交强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五条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2023-05-05
    86人看过
  • 新交规申请校车驾驶知识详解
    一、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发放。对于人民政府决定发放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发放校车标牌。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许可程序如下:需要说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前,专用校车或者非专用校车均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机动车牌证。取得机动车牌证仅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凭证,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幼儿或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二、新交规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以向所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4项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
    2023-05-01
    488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被告人汪某甲。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甲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重庆市合川区行驶,车辆行驶至某某路段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由被害人陈某乙驾驶并搭乘被害人秦某某(系陈某乙之妻)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接触,造成陈某乙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左股动脉断裂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秦某某受伤(重伤二级),两车部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被告人汪某甲应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陈某乙、秦某某无责任。另查明,被告人汪某甲在交通肇事后即拨打电话报警和施救,并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查明,在事故发生后,被害人陈某乙的亲属及被害人秦某某分别向本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本院已分别作出判决。本院判决由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赔
    2023-05-05
    402人看过
  • 借用他人车辆交通肇事案例详解
    2005年7月14日下午,聋哑人李某应朋友的邀请吃饭,向好友陶某借摩托车。陶某明知李某为聋哑人不能驾车,还是将摩托车出借。当日21:00许,李某醉酒后在316国道与杜某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向东逃逸又将王某撞伤,王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驾车肇事撞死人后,受害人王某家属将陶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承担赔偿责任。检察院对李某驾车肇事的行为也提起了刑事诉讼。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7万余元;陶某明知李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而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其驾驶,责令赔偿2万余元。案例分析确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与特定的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关系的人从学理上说,被称做机动车的保有人,一
    2023-06-04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的相关知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2.主体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 3.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为疏忽大意而投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 交通肇事赔偿不满意的相关知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根据具体情况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可以诉讼解决,起诉保险公司,但要有相关的证据,建议致电咨询。
    • 交通事故常识,交通事故索赔常识有哪些知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6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如下: 一、当事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 苏州轻微交通肇事认定流程详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的认定程序:(一)交通事故的办理程序向112指挥中心报警,112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资料(1)
    • 交通肇事怎么量刑量刑标准详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7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十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一)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3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