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2:20:45 460 人看过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等事项。

律师补充: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2)项和第(3)项事项另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发行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及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证券上市申请应当提交证券交易所,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批,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按照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国债上市交易。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上(四)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设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3-05-02
    20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及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证券上市申请应当提交证券交易所,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批,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按照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国债上市交易。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上(四)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设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3-05-02
    215人看过
  • 关于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有何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质押股票时,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应当明确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证券账户持有人名称(姓名)、账户号码,冻结股票的名称、证券代码,需要冻结的数量、冻结期限等信息。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以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除以每股股票的价值计算。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结合股票市场行情,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受理人民法院的协助冻结要求后,应当在系统中对质押股票进行标记,标记的期限与冻结的期限一致。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要求对已被标记的质押股票进行冻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按轮候冻结依次办理。上市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披露股票被冻结的情况时,应当如实披露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已在系统中被标记股票的数量,以及人民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冻结期限等信息。律师补充:质押股票在系统中被标记后,质权人持有证明其质押债权存在、实现质
    2023-05-06
    34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规定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一、公司具体设立方式;公司设立可采取如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
    2023-03-23
    15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
    2023-04-19
    132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非上市公司有股票吗公司如果不上市是能够发行股票的,也就是说非上市公司也有股票。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发行股
    2023-04-03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 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 更多>

    #股份发行
    相关咨询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9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
    • 关于上市公司转让股份的规定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4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
    • 关于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3
      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和资格的规定。 除具体人数外,对在境内居住的人数的低限有所控制。住所: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对外国公民,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对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一般称为"总部",但"总部"未必是主要办事机构。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
    • 关于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有什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1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股东大会的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