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地产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00:30:39 424 人看过

至于房地产纠纷方面的诉讼时限,通常情况下是以三年为界,最长的诉讼时限则为长达二十年。以下分别予以详细阐述:

首先,一般诉讼时效:此种诉讼时效是基于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例外情形,除此之外的诉讼时效皆为三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若超过三年,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

其次,特别诉讼时效:对于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设定为一年,逾期未予处理,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最后,最长诉讼时效:自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未能及时发现或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请求人民法院提供保护的时间也必须在这二十年内提出,否则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总的来说,无论是一般诉讼时效还是特别诉讼时效,都是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然而,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对于通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未经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自当事人得知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最后,对于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其诉讼时效为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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