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是以伤为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1:40:36 85 人看过

一、对于交通事故是以伤为论吗?

交通事故是以伤论罪的,交通事故以伤论罪的意思就是再交通事故中,根据不同受伤人数和严重程度来进行相关的赔偿和判刑。

比如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伤定罪是判定交通事故性质是否严厉的核心依据,受害者没有造成任何皮外伤的情况下让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也很不合理。与此同时,哪怕受害者的伤情再怎么严重,有勇于承担责任的这种心态对自己的量刑也是有益的。受害者构成重伤就可能被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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