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未生效情形下的保证责任还存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31:00 318 人看过

一、抵押合同未生效情形下的保证责任还存在吗?

抵押合同未生效情形下的保证责任是不存在的。抵押担保无效时,如果是一方过错造成的,造成无过错方损失的,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二)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三)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四)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五)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六)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七)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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