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保全的房产能否确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03:50:30 177 人看过

一、被法院保全的房产能否确权

1、被法院保全的房产不能办理确权,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屋解除保全后几天能过户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保全措施解除后,房屋所有权可以随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保全解除后交易不受限制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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