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诉讼时效可以分为哪三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23:58:40 375 人看过

一、现在诉讼时效可以分为哪三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是指

(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20年诉讼时效对每个案件都有效吗?

20年是属于特殊民事诉讼的一种,不是对每个案件都有效的。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保护自己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高时效。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部分特别的为一年,但是实践中存在因权利人由于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情形,这时起始日期应从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在实践中时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两年,法律对此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权利人主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理由也不是无期限扩大的,当权利被侵权超过一定时限,法律即推定权利人丧失了该权利的胜诉权,因此法律对此规定了一个最高权利保护时效--20年。也就是说,当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除非他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一律不受法律保护,虽然他仍可起诉,但法律是不会支持其请求的。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一般认为,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被侵害的债权,由于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是高于债权的,债权可因超过20年而被消灭,但物权本身却不因超过20年而消灭,因此虽然法律对此尚未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对物权产生的债权请求权适用20年时效保护,比如财产损害赔偿,但对物权的物上请求权是不受此限的,比如排除防碍、返还财产等。

一般的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三年,除了法律特殊的规定,还有一些特别的诉讼时效,就是针对一些身体受到了伤害,需要请求赔偿或者出售了弄虚作假的产品等等情况的最长诉讼时效就是20年但这不是哪一个按键都是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为啥可以不还钱
    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辩护权,而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一、诉讼时效要件是什么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
    2023-03-28
    125人看过
  • 现在诉讼时效能否延长?
    一、现在诉讼时效能否延长?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形包括
    2024-01-11
    53人看过
  • 委托辩护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在开庭前10日内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即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一、什么时间可以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嫌疑人有权委托。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1.公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的
    2023-03-04
    266人看过
  • 何为诉讼时效中止何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代理、权利人受到控制等等。一、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终止债权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视为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丧失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二、时效终止与时效中断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
    2023-03-22
    1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具体分为哪些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所适用的时效一般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先申请复议后起诉的,诉讼时效则是十五日);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例如不动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不超过二十年)。行政诉讼时效具体分为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
    2022-07-20
    176人看过
  • 现在所有案件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了吗
    一般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不是全都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6-14
    49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暂停?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代理、权利人受到控制等等。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情形(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
    2023-07-04
    161人看过
  • 机动车存在哪种行为扣三分
    被处以记3分罚单的机动车辆违法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驾驶营运性质的校车、公路长途客运汽车以及旅游客运汽车之外的其他类型载客汽车,其搭载乘客数量超出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尚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第二,驾驶除校车、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普通道路上行驶,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尚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第三,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能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
    2024-08-03
    355人看过
  • 定金可以分为哪几种,收受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一、定金可以分为1、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2、证约定金;3、违约定金:给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没收的定金;4、解约定金;5、立-约定金:担保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合同律师特别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二、收受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1、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2、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
    2024-04-01
    263人看过
  • 消费者在哪种情况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消费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
    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的情况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当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赔偿,消费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一、消费者在哪种情况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消费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消费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2022-07-07
    86人看过
  • 合同效力可以确认为诉讼时效吗
    合同如果有效的,可以确认诉讼时效。合同如果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合同的,不能确认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民法典规定合同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签订合同产生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在不涉及到犯罪的情况下是不适用追诉时效的,而是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典农村工程劳务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工程劳务合同的有效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工程劳务合同的有效期,但如果因工程劳务合同产生纠纷的,则有诉讼期限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
    2023-03-14
    219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但对于人身损害伤情严重且须长时间治疗的受害者来说,在离事故发生日一年提起诉讼,即意味着受害者要在治疗期间提起诉讼,且受害者只能对已经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提起诉讼,而此时受害者正接受治疗,对于提起诉讼后受害者继续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意味着受害者还需在第一次起诉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一年内再次起诉。如果受害者在离事故发生日后治疗一年以上,按照这个逻辑,对于一个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而言,至少要进行多次诉讼,这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也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诉累;更何况,受害人向侵权方提出要求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但实践中如何分配受害人主张过权利的举证责任又成为一个难题,例如受害人在受伤治疗期间,其必定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主张权利,但这些主张权利的方式基本是以口头形式存在,而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后,对方不予承认,
    2023-04-06
    405人看过
  • 时效的种类分为
    法律综合知识
    时效的种类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1、根据规定,现在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三年。2、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一般(普通)诉讼时效,可能是1年、3年或者4年。3、最长诉讼时效,可以达到20年。根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4-26
    86人看过
  • 现在诉讼时效有5年的吗
    现在的诉讼时效并没有5年的,有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还有特殊诉讼时效,有一年、两年、三年以及四年等,最长诉讼时效20年,5年诉讼时效较少。1、《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不主张的,视为消灭。2、《行诉解释》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时效5年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制度是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在不同的诉讼中,其作用不尽相同,如在民法中超过诉讼时效仅丧失胜诉权,而起诉的权利并不因此丧失,在刑事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
    2023-08-12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诉讼可分为那三种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我国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同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修正同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
    • 诉讼中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分为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1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分为哪些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8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
    • 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可以分为哪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4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1、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2、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3、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 撤诉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撤诉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第一,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主动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不再要求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它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积极处分。按撤诉处理则是指受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当事人的某些行为(如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对案件加以处理,它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