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押金一个月后退租后押金退还吗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退租并履行通知义务可以退还押金,则押金可以退回。具体提前一个月退租是否能够退回押金,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门面需要注意什么
1、看出租房的产权证明;
2、参考周边的出租价格;
3、压低租房押金;
4、中介费一般可以谈到月租的50%(如果通过中介的话);
5、认真审阅租约条款,有疑问要及时弄明白;
6、注意是否为近期拆迁规划中的建筑。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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