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应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20:59 83 人看过

为兼顾后偿义务人的利益,方便后偿义务人及时提供相应的担保,前偿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后偿义务人。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意思表示和为后付款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第一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义务证明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作为给付处理的现实危险。第一债务人及时通知第二债务人,可以使第二债务人尽可能减少损害,及时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的担保,消除不安抗辩权,使第一债务人能够履行义务。它可以防止债务人滥用不安抗辩权,以债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为借口,随意拒绝履行债务。先债务人无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问题,从本文的内容来看,我们不仅要行使不安抗辩权,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当事人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看完之后,我们都知道了。我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但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不超过30天),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后履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进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先履行方提供了明确的救济。(发解除合同书)另外,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一、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对方失去商业信誉
    2023-03-13
    39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事由,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即具有这些事由,先为履行义务一方如不知情,可以援用欺诈、错误进行抗辩,寻求救济;如果明知这些情况而仍签订合同,以身犯险是意料之中的事,就没有给予不安抗辩权保护的必要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既具有机遇,又充满风险。因此,订立合同与履行期届至时难免发生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在履约时发生严重恶化,致使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援用不安抗辩权。该事由对于相对人经营状况有着程度上的要求,即须达到“严重恶化”的程度。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在专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既然相对人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对于先为履行义务方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3-03-20
    259人看过
  • 经营者应承担哪些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责任是指经营者在其所运营之经营场所内,对进入该场所内的服务对象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之基本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这类责任可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实物责任,即服务场所使用的各类建筑及其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与设备需达到安全可靠之水平,而对于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领域,则必须严格遵守并符合它们的相关规定;第二类为人事责任,即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应对潜在风险进行细致评估并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策略,同时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专业素质且数量充足,以胜任安全保障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024-07-30
    181人看过
  • 附随义务能否成立不安抗辩
    可以。《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1.广义的附随义务是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2.狭义的附随义务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3-08-16
    33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又称何种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又称何种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
    2023-02-05
    260人看过
  • (2) 不安抗辩权是指什么?有何权利和义务?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义务如下:1、不安抗辩权人有权终止履行义务;2、不安抗辩权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3、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消除不安抗辩权;4、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回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中止履行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提前清偿债务;对方构成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怎样的在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情形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
    2023-07-07
    329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满足哪些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3、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
    2023-03-02
    95人看过
  • 抗辩与不安抗辩权的差异在哪里
    一、抗辩与不安抗辩权的差异在哪里抗辩是各种合同抗辩权的总称,包括了不安抗辩权等内的所有抗辩权,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是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
    2023-07-19
    385人看过
  • 先履行义务抗辩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先履行义务抗辩权先履行义务抗辩权具体如下: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因为理论界的叫法不一,所以一直以来挺让人困惑的。不过,学界主流观点称之为“先履行抗辩权”。之前的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说法,但是没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首次明确的。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必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互负债务的,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
    2023-09-15
    439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两大义务是怎样的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两大义务是怎样的由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关系到合同能否如期履行,也关系到后履行方的利益,因此,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不安抗辩权,逃避合同债务的履行,法律也规定了权利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包括:1、举证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须有对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确切证据,否则即应负违约责任。2、通知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遭受利益损失,并使对方得以及时提供履行的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
    2023-06-16
    20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意义
    一、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意义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意义如下:1.对行使条件作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2.既反映了先履行方的履行权益,又充分照顾到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期限利益。3.进一步完善了先履行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的救济方式。4.有效地防止了不安抗辩权的滥用。二、如何行使不安抗辩行使不安抗辩的方式如下: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如下: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乃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义,因此它不同于解除
    2023-04-07
    487人看过
  • 抗辩权与不安
    中止履行合同
    1,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2,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3,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签订合同已经成为现代人们确立契约关系最普遍的方式之一,而且这种方式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避免单方当事人反悔造成对自身的权益受损。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今天,我们要与大家一起来了解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
    2023-07-16
    30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实践意义分析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1、先中止义务人履行;2、先向义务人解除合同;3、给付义务人后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则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且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因此,借款合同中不适用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
    2023-07-02
    35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发生后还应包括哪些行为
    不安抗辩权实施的义务有: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前,应将中止履行的事实、理由以及恢复履行的条件及时告知双方,应当尽量避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义务人以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中止自身债务的履行。(4)中止债务履行后,先履行义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后履行义务人。(5)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应当恢复对债务的履行。(6)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可以选择解释合同向对方请求违
    2023-04-06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负哪些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负的义务 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1、举证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须有对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确切证据,否则即应负违约责任。 2、通知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遭受利益损失,并使对方得以及时提供履行的担保。
    •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承担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 (二)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
    • 不安抗辩权是指后义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
    • 不安抗辩权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6
      1、举证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须有对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确切证据,否则即应负违约责任。 2、通知义务。即权利人在行使中止履行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遭受利益损失,并使对方得以及时提供履行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