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取保后
保释,只适用于对刑事起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如果当事人因醉驾而被判处拘役的,是不能作保释出来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综合考虑,保证诉讼过程的正常进行。如案件社会危害大,情节严重,也不能作保释处理。
二、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会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理,规定了三种办法:
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
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是不一样的:1、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4、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五个月;5、二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二个半月。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含义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精神,不应该有二次取保。长期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会影响本人的生活和工作,属于侵权行为。应依法解除取保并公开通知本人和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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