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10:46 122 人看过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哪些格式条款无效

1.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或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重点整治房地产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日全省工商系统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重点整治公用事业及房地产行业中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订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的消费环境,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省工商局决定以公用事业及房地产行业中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作为此次全省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规范格式条款的订立与使用。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加大对其他行业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整治力度。据介绍,3月份是部署、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将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的相关单位与消费者订立的相关合同施行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行政指导职能对备案中发现的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改正,使之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觉纠正或撤销不平等
    2023-06-09
    490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权利义务要对等
    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书,约定了竞业限制内容,但协议书没有对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进行约定。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杨某认为公司应支付其限制竞业补偿费。那么有义务无权利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法律人士认为,竞业限制条款仅设定了劳动者应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未对其应享有的权利进行约定,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该条款无效。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必须是双务、有偿的,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必须要有相应的对价作为补偿。杨某在双方的劳动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公司作为管理者,在上述条款的约定中仅设定了劳动者杨某离职后所应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未对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予以明确,故该公司就此存在一定过错。
    2023-06-09
    339人看过
  • 男女平等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男女平等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男女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拥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新修订的民法典有“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专门强调了夫妻间的相互义务。实现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首先要求实现男女平等,没有男女平等就没有真正的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实现男女平等,必须坚决反对夫权思想和男尊女卑的旧传统观念,禁止迫害、虐待和歧视妇女的行为,真正实现男女从法律到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男女平等指男女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妇女不因性别受到歧视,其实质是性别平等,而不是男女两种人群之间机械的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他基本法、部门法也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权利
    2023-05-31
    97人看过
  •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有何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最实质的特征在于“未与对方协商”,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就条款内容与相对方进行实质上的磋商,相对方对条款内容并无实际修改的余地。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律师补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以常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2023-05-07
    178人看过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确定
    合同条款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时,可以采取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的补救措施确定其权利义务,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的,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还是不能确定权利义务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进行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违约诉讼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写违约合同条款规定的流程如下:1、名称即赔偿协议书;2、主体明确,法人或其它组纷要弄清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如是自然人则要求按自然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并写上身份证号码;3、违约
    2023-08-02
    81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不平等现象
    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示范文本上,套印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这一现象通常表现在使用频率很高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空格或空行内,本该由双方协商后填写有关内容,而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却已经印上有关内容,剥条款。这一现象通常表现在使用频率很高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空格或空行内,本该由双方协商后填写有关内容,而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却已经印上有关内容,剥夺了买受人的选择权。在店堂告示上,规定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他人权利的条款。一些商店、宾馆、休闲娱乐场所的告示牌标有商品售出,概不退换、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请交总台保管,否则后果自负等内容,以免除约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能随意免除自身责任。二要增强道德意识。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或优势地位的格式合同提供方,对质量、价格、交付、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
    2023-06-09
    281人看过
  • 不平等格式合同最坑人
    由格式合同引发的纠纷成为2004年度本市消费投诉的焦点。昨天,市工商局公布消费者投诉的四大热点,地产开发商、旅行社、装修公司、商场等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上升最快。所谓格式合同,是一方预先拟定条款,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目前,格式合同已被广泛应用,但由于经营者利用与消费者之间经济力量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在预先拟订的合同条款中加入大量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形成不平等条约,甚至是霸王条款,这种现象在通讯、供电、供水、银行、保险、商品房销售、家庭装修及中介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告诉记者,由不平等格式合同引发的消费投诉在今年有可能持续增加。工商部门表示,虽然去年投诉量占总量11.83%的格式合同没有排在投诉的第一位,但这种合同的每一个投诉都代表着一个群体,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行业格式合同进行调研,重新梳理。但是,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告
    2023-06-09
    481人看过
  • 约定违约责任算不算格式条款
    一、约定违约责任算不算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有何意义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则对方应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怎样,未约定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x元违约金条款的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签订民事类的合同时,需要明确这些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并有效利用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商品房合同中存在的9大不平等格式条款
    针对上海目前商品房市场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笔者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9大不平等格式条款一一进行点评:认购定金一去不返《××苑商品房认购书》规定:认购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在签订上述买卖合同的同时付清全部房款,认购定金自动转为房款,逾期者则所缴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点评:商品房买卖属于大宗消费,购房者通常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决定期,以便购房者在深入研究有关资料,全面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前提下,自主决定是否购房。决定期内要求退定金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购房签约请先交钱上海市××房地产公司制定的《××都市花园商品房认购书》规定,在乙方交清首期房款以及本认购书第7条所述费用时,甲方应与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点评:在签认购书时,购房者已交付了定金,提供了立约担保。该条款又规定购房者必须先交清首期房款及有关费用,才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颠倒了签约与付款的顺序。这种条款把购房者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2023-06-10
    355人看过
  • 权利义务须对等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也要注意条款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哦,尤其是开发商事先填好的条款更要留心,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把自己的意见提出来,不能得过且过。这情况多发生于收楼的时候,当业主发现质量不过关或者相关证件未齐全,开发商就强行交付楼盘给业主,业主在做出“拒绝收楼”并且打算起诉开发商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合同“霸王”条款内注明,逾期交楼或达不到交楼标准,开发商仅赔偿物业费或者业主不追求其责任。从权利义务上看: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履行出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等权利。法定代表人则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法人则具有完全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享有全部的财产权
    2023-08-10
    306人看过
  • 格式条款约定不明怎么解释
    一、格式条款解释的特殊性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同一般合同条款一样,需要考量合同目的对之作体系化的解释,以探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意。正如台湾学者所言,所谓对合同真意的探求在街市上已不具有异议,重要这不在于个人之意义而是就条款内容对社会之意义来探究,盖顾客于此种情形下可谓大量当事人由偶然之选择而已。从社会学上看来其缔约可谓被迫表示愿意受束。对于真意的探寻乃对一般合同条款的解释目的,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亦遵循这种一般化原则。同时,格式条款又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而不仅仅限于一般的解释目的,况且它还有例外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本身是格式条款提供方基于重复使用的目的而拟定的,因此,格式条款的订立程序并未通过磋商谈判。此外,其适用对象也并非特定的,拟制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是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和企业,即便交易对象不同,也不影响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的内容。交易对象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而不能与格式条款提供
    2023-04-12
    422人看过
  • 格式条款的相关义务以及格式条款具有什么特点
    一、格式条款的相关义务格式条款的相关义务包括:1.拟约义务公平拟约义务是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在拟定格式条款的内容时,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使格式条款预先确定的利益关系均衡、风险分担合理。2.提醒义务提醒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时,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避免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使对方当事人能够在知悉和了解免责或限制条款内容的前提下,作出是否订立合同的选择决定。3.说明义务说明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免责或者限责条款作出说明,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向其作出说明,使之能够理解免责或者限责条款的内容与意义。二、格式条款具有什么特点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2.规格化、定型化。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
    2023-06-19
    269人看过
  •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
    一、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条件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格式条款可以修改吗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只要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可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三、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从格式条款的产生原因来看,其具有如下特征:1.单方制定
    2023-05-06
    479人看过
  • 中消协提醒相关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得尽早改
    经过消费者公开投票评选,并结合专家评委的推荐评审,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1.商场: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2.家电三包服务: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亚运新新Ⅲ期墅语个人投资项目推荐TCL发布革命性集束PC城市生活新主张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3.商场儿童乐园: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拒不负责;4.超市存包: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5.种子包装标签:从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芽率不够,可携带包装袋及所购种子的收据到购种处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6.银行公告: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不予代收水电费;7.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属于出卖方;8.
    2023-06-09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男女平等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男女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拥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新修订的婚姻法还特别增加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专门强调了夫妻间的相互义务。实现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首先要求实现男女平等,没有男女平等就没有真正的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实现男女平等,必须坚决反
    • 平等权的定义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3
      1.首先,平等权并不只是指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严格地说,它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权利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二是义务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是法律适用平等,即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公民,在保护或惩罚上一视同仁,不可因人而异;四是法律界限平等,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四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的统一构成了法律上的平等权。 2
    • 格式合同中可以就权利义务权利补充规定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4
      格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以更改,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是一方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则变更行为无效。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 什么是等等格式条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1.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
    • 合同上如何约定不平等条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7
      签了不平等协议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