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02:27 427 人看过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银发[200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将对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确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备《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所辖范围见附件1)和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出具证明函,连同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于7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情况表(附件4);

(五)经过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同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及有关指标汇总后,填入《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5),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20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具备《办法》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条件、新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按照本通知一、二条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外,还需报送熟悉金融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个人简历和业务证明材料。

四、具备《办法》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准和公告后,方可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按《办法》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材料上报。

附件:

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所辖范围表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3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

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情况表

5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情况汇总表

二OO二年七月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报告相关文章
  •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失效日期:1996-2-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促进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我们制定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取得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上述业务时进行监督。本规定所述证券业务,是指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机构和场所进行财务审计、咨询及其他相关的专业服务。第二条从
    2023-04-22
    337人看过
  • 关于军队审计事务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与解放军审计署协商,现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军队审计事务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队单位新设审计事务所须经解放军审计署批准,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已经设立的审计(会计)事务所须经解放军审计署批准后,方能办理重新登记。二、军队审计事务所办理登记时,其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三、军队审计事务所由军队有关单位投资设立,可不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改制为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四、军队审计事务所只办理军队内部审计业务,其经营范围按《注册会计师法》核定。
    2023-04-24
    443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发[1999]235号发布日期:1999-12-3执行日期:1999-12-3各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金、股东资格、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应同时提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保险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保险相关业务审计特作如下规定:一、保险公司委托进行保险相关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并执业3年以上,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记录,最近3年没有发生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问题并因此受过处罚。(三)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
    2023-04-24
    166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事务所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事务所设立条件和运行情况进行的年度检验。有关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按业务检查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年检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条事务所年检工作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协的年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四条事务所年检的具体内容为:(一)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二)出资人或者合伙人的资格和数量;(三)注册会计师和专职从业人员的数量;(四)当年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023-04-24
    258人看过
  •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商务部三定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有关租赁行业的管理职能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职能划归商务部,今后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涉及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管理职能均改由商务部承担。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及行业监管工作继续按照商务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商务部将对内资租赁企业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四、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2001年8月31日(含
    2023-04-13
    328人看过
  • 国际债务的相关事宜
    商账追收行业是信用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领域。当前企业面临严峻的商账难收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商账问题愈加突出,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当初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两次取缔商账追收业务活动,是因为当时从事此项业务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行业的规则办事,因而屡屡出现严重违法乱纪和刑事犯罪行为,当今中国能从事此项业务只能是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等法律机构或个人。企业资信调查、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培训等信用管理分支在我国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企业信用调查和信用评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国内已形成了相当规模,培养了一批业界的领导企业。随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信用管理专业技术日趋完善。但商帐催收业作为信用管理的重要分支不仅没有与其他信用管理分支共同发展,反而遇到了政策禁区。没有商帐催收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是不完整的社会化信用体系。问题的关键是商帐催收业自身如
    2023-03-10
    99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的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更多>

    #审计报告
    相关咨询
    • 关于相关的事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
    • 会计师事务所未经批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被罚款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六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 审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
      审计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XX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 该不该从会计事务所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从事什么工作看自己的爱好及能力,别人不好确定。
    • 金东区律师事务所相关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浙江价格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开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规定,现将完善我省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