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物品犯罪中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23:34 244 人看过

结合司法解释,在判断被告人是否明知是毒品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结合证据来综合判断。具体可以参考下列几点:

1,通过藏匿等其他隐蔽方式携带或运输制毒器具或制毒原料的;

2,在警方检查时,抗拒检查或者弃货逃跑的;

3,走私入境,逃避海关或边防检查站检查的;

4,其他隐瞒逃避对管制药品和化学品监管的。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哪些犯罪构成?

走私制毒物品罪一般需要下列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分子客体是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

4、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二、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三、贩卖毒品怎么定性?

(1)非法从境外购买毒品入境后贩卖的,或者走私毒品犯罪分子直接指挥他人贩卖走私的毒品的;

(2)境外贩毒分子相互勾结,将毒品运输入境后贩卖的;

(3)贩毒分子假道我国将毒品运往第三国或地区,或者在我国境内非法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并偷运出境的;

(4)走私毒品集团购买,运输毒品,或者在边境地区与境外走私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买卖,运输毒品的。

(5)与走私毒品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实物,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藏匿等方便的;

(6)明知是毒品走私犯罪分子,而直接向其非法贩入毒品供倒卖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毒品犯罪中的推定“明知”-法律论文
    面对毒品犯罪主观明知认定的异常困难,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推定的方法。因为,毒品犯罪是一种没有直接被害人的犯罪,一般都是双方在秘密的状态下的私下交易,少有证人,司法机关很难收集到认定毒品犯罪关键、有效的证据。就笔者处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都不会作有罪供述,都极力狡辩,即使人赃俱获,也都辩称自己不知道所携带、持有的物品是毒品。因而,能否认定明知就成了处理毒品犯罪的一道藩篱,对于认定罪与非罪至关重要。在不能运用直接证据证明明知的情况下,运用推定的方法无疑是必要的选择。对于毒品犯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一种方法就是利用推定来进行证明,即利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知其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例如,甲通过乙向丙购买毒品,甲事先向丙的账户内打入购买毒品的定金2万元,丙把毒品交给乙让其将毒品交给甲,并让其在拿到10万元余款后交货,甲与乙接头后,毒品在乙的手提袋里,在乙跟随甲去其住处取钱的过程中
    2023-06-11
    353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毒品如何进行鉴定
    在目前条件下,对于拟判死刑的案件,应该对所查获的毒品进行定性定量鉴定。对于作其他处罚的毒品犯罪案件,如果查获的毒品形状、颜色明显不同于原认定的毒品种类的一般特征,或者有争议的,也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后要逐步做到,使毒品的鉴定结论如同其他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一样,成为确定犯罪事实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证据内容。有关毒品鉴定的一些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作出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
    2023-06-03
    105人看过
  • 毒品犯罪在住处查获的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
    在毒贩住处查获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2006年7月20日至28日,被告人章某某在武夷山市三菇度假区漂流码头、钓鱼湖草坪等地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干某、王某、吴某等三人,贩卖总量约3.1克得款1300元。7月28日晚,被告人章某某在景区兰汤桥头贩卖毒品时被景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周围查获毒品海洛因37.75克,其中部份海洛因已被装成小包装,并标明重量。同时还查获锤子、电子秤、不锈钢刀片、吸管等作案工具。7月29日,被告人章某某尿检呈阳性,表明近期有吸毒。二、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两罪,即其已贩卖3.1克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其住处查获的37.75克毒品属非法持有,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该两罪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一罪,即贩卖毒品罪。应将其已贩卖的3.
    2023-06-03
    484人看过
  • 有毒食品销售如何认定犯罪?
    具备以下要件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1、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非法的食品生者销售者2、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
    2023-07-05
    2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从事毒品犯罪累犯
    毒品犯罪的累犯的认定是: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一、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条件有哪些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条件有:1、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二、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累犯的认定条件有什么呢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一般累犯构成的要件: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
    2023-06-24
    480人看过
  • 毒品犯罪累犯如何认定的呢?
    毒品犯罪的累犯的认定标准如下:1、前提条件都是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2、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条件;3、主观方面也均为故意;等等。一、累犯构成条件累犯的构成条件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
    2023-03-09
    217人看过
  •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什么,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多久
    众所周知,毒品的危害非常大,但由它所产生的利润也是相当的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眼前的钱财铤而走险,不惜触犯法律。由于我国对毒品这块,管控相当的严格,不法分子一般都会到国外走私制毒物品,那么,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多久呢?在了解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多久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走私制毒物品罪是什么,然后再了解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多久。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是什么在明白走私制毒物品罪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走私,什么是制毒物品,只有了解了这两个概念,才能更好地明白这个罪名。(一)、走私的概念走私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
    2023-06-03
    282人看过
  • 如何为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辩护
    一。有以下情形的考虑做无罪辩护。1.认真审查案卷,查是不是公安机关为了完成缉毒任务而故意制造毒品案件。这类案件发生在年底或者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中。被告都是有前科,名声不好的人。2.审查是不是诬告陷害。多数毒品案件都是被其他贩卖毒品的人员揭发出来的。吸毒人员和有贩毒前科的人员都在公安机关的视线之下。公安机关经常找他们当眼线,让他们提供其他人的犯罪线索。这些人经不住公安机关的盘查追问,很可能向公安机关编造谎言,诬陷他人。3.审查是不是同案犯推脱责任。毒品犯罪的处罚在死刑和非死刑的边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人员,为了求生,很可能将自己的犯罪行往其他人身上推。4.审查被告人是不是故意犯罪。毒品犯罪都要求必须是故意。有些运输毒品或者持有毒品的人,本人不知道是毒品。他们是被贩毒人员利用的工具。不知道是毒品而为别人运输、保管的不构成犯罪。二。有以下情况的考虑做免死辩护。1.涉毒数量达到了死刑标
    2023-06-11
    56人看过
  • 盗窃毒品行为如何认定,盗窃毒品如何定罪
    盗窃、抢夺毒品行为如何认定: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应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或者抢劫罪定罪,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定罪量刑。盗窃罪、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数额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可适当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价格计算数额,并以此作为确定刑罚的重要依据。但要注意的是,在法律文书的表述中,对盗窃、抢夺毒品的可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表述;对于抢劫毒品犯罪,达到数额巨大的,就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引用《刑法》第263条第(4)项,建议在10年以上量刑;但无论是盗窃、抢夺还是抢劫毒品,都不宜在法律文书中直接认定具体数额。同时还要注意的是,毒品非法交易价格往往是一个不确定的价格,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往往有不同的非法交易价格,因此在以毒品交易价格确定刑罚时又必须非常慎重,尤其是以此为依据对行为人升格追究刑事
    2023-05-03
    115人看过
  • “明知”毒品而“转移”与“明知”毒品而“窝藏”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的认定难点之一是:把握明知毒品而“转移”与明知毒品而“窝藏”的关系。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窝藏”行为包括了窝藏、转移、隐瞒三种具体行为,因而未对“窝藏”与“转移”行为做出明确区分。刑法教科书一般将《关于禁毒的决定》第4条和《刑法》第349条所共同规定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概括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对于何谓“窝藏”,刑法学界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所谓“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的毒品提供藏匿的场所。(2)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予以藏匿。(3)所谓“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审查。(4)窝藏是指为毒品犯罪分子的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提供隐蔽的场所。提供隐蔽的场所,并不要求行为人提供自己所有的场所,只要行为人将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控制在自己的掌握范围内即可,比如藏匿在废弃
    2023-06-11
    175人看过
  • 毒品犯罪如何定罪,毒品犯罪定罪需要具备哪些证据
    毒品犯罪有许多类型,对于毒品犯罪所需要具备的证据有:1、证明抓获犯罪嫌疑人、起获毒品过程的相关证据。2、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罪过的证明证据。3、毒品克数、种类、含量应当具备的证明证据。4、关于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的材料。5、对于各种方式运输毒品的,要取得有个单证。毒品犯罪定罪和量刑的标准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2023-08-14
    320人看过
  • 什么是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构成是什么?
    一、什么是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制毒物品罪构成是什么1、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麻醉药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
    2023-02-27
    450人看过
  • 毒品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中止如何认定?
    毒品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如下: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过失犯罪是否有犯罪中止?过失犯罪没有犯罪中止,只有故意犯罪才有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犯罪中止特殊情况包括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
    2023-06-25
    349人看过
  • 混合型毒品如何认定犯罪数量
    根据刑法的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但如果毒品含量极低,量刑时可酌情考虑;对于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按照毒性大或者比例较大的毒品确定毒品种类,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贩毒案件中毒品的数量如何认定1、贩毒又吸毒如何确定毒品的数量在实践中常常存在既贩毒又吸毒即“以贩养吸”的情况,如何正确认定其毒品的数量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被告人购入100g毒品,自己吸食30g卖掉70g。那么只能认定被告人贩毒的数量是70g而不是100g。因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为犯罪行为,所以行为人为了吸食毒品而购买的行为不能够成贩卖毒品罪。如果认定被告人贩卖的毒品数量是100g,
    2023-06-03
    6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制毒物品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制毒物品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6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 毒品犯罪中怎么样算是立功,毒品犯罪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立功的情形有很多,协助抓捕、检举他人犯罪等等都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情形,而且检举也并不要求必须是检举的。
    • 明知是假毒品的人贩卖毒品犯什么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明知是假的,按真品卖,符合诈骗罪的构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三、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什么是毒品犯罪鉴定机构,毒品犯罪中的毒物如何认定?具有什么意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
    • 与制毒半成品如何认定犯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3
      具体的惩罚取决于毒品的数量和类型。制造半成品毒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制造毒品的最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