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因诉讼而延期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11:38 79 人看过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参加合同诉讼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一)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诉讼法》知识,合同纠纷官司是民事官司,民事诉讼法是打民事官司的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学习《民事诉讼法》,了解打合同纠纷官司的各项程序和制度。

(二)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自觉履行诉讼义务,对打好官司至关重要。打合同官司必须了解《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司法解释。

(三)必须具备相应的《民法典》等实体法知识。因为打各类官司都是由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争议引起的,争议的解决最终也要依据实体法律规范,所以了解和掌握相应的实体法知识,才能维护自己合法的实体权利。打合同官司,必须了解《民法典》

二、合同诉讼的管辖怎样确定

合同诉讼的管辖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诉讼的管辖按照其约定进行选择。

(二)按照一般合同诉讼的管辖习惯确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按照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如因不动产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是否履行确认诉讼时效?
    一、合同是否履行确认诉讼时效?合同是需要履行确认诉讼时效的,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即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如果期间又有宽限期限(也就是将履行期限延长了),那就从宽限期间届满时起计算两年。如果在两年诉讼时效内,有要求对方履行、起诉或对方承诺履行,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两年。二、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债权履行期限届满
    2024-01-10
    300人看过
  • 公司承诺的义务是否因合同的解除而不履行
    【案情】陶某在**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的业绩特别优秀,多次评为公司最佳保险代办员。2008年3月25日**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为扩大精兵强将,决定派员与陶某约谈承诺20万元人民币作为“跳槽”补偿金(分3次支付),不含工薪,聘请为本公司保险代办员。陶某盘算**保险公司后续佣金是没有了,得到如此补偿还是划算,欣然同意了。2009年3月26日**公司以金融危机为借口,需减少开支,解除了对陶某的聘用。陶某认为,自己被解聘,但**公司承诺补偿款还有10万元未支付,**公司不守信用,违反合同约定,故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该笔余款。【分歧】就该笔补偿费是否支持,有如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陶某跳槽行为,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4条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其离开**公司后,到与本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代理保险业务,其与**保险公司的劳务合同不应得到法律保护,法院应该依职权主动审查,依据《
    2023-04-27
    7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是否因合同期而到期
    1、征地补偿金是否按承包期发放,与承包期无关,与农民和承包人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部门。(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但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金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第二,征地补偿费的项目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二)用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土地利用单位因征地造成损害,向在被征地土地上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三)查封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损毁而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
    2023-05-31
    269人看过
  • 因履行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是行政处理和民事赔偿。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参加工会活动是每一名职工应当享有的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参加工会活动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条件,劳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023-06-09
    219人看过
  •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的含义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的处理: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024-04-27
    309人看过
  • 疫情期间购房合同延期是否履行赔偿?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迟延办理解除抵押、银行贷款、不动产转移登记。解除抵押手续,一般要求卖方本人到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在银行向其出具结清证明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办理银行贷款和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双方本人到现场办理。因疫情防控问题,导致无法到现场办理,导致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违约责任。2、卖方迟延交付房屋。如该房屋还由卖方居住,因为卖方被采取限制措施或小区采取管控措施等导致无法如期交房,可以免责。如果该房屋并非卖方实际居住,比如房屋已经空置,钥匙已交给中介等,也就是说交付房屋并不存在障碍的,卖方则不能以自身受管控或被隔离作为迟延履行合同的理由。3、买方迟延给付金钱。和交付房屋、办理相关手续不同,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完全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履行,并不需要必须到公共场所办理情况。在此情况下,如果买方因为疫情原因被隔离,在能够自主使用通讯设备的前提下,完
    2024-04-23
    217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成后诉讼是否可以?
    一、合同履行完成后诉讼是否可以?合同履行完成后诉讼是可以的,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二、诉讼证据保存的要求是什么?举证责任决定的是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保存证据的形式。证据保存的目的在于使有利自已的事实处于可以证明的状态,不致于事实是有利于已的但是却无法证明,造成吃哑巴亏的实际后果。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1、对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
    2024-01-15
    366人看过
  • 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否诉讼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产生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递
    2023-02-19
    115人看过
  • 是否因长期不同房而起诉离婚?
    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长时间不同房可以离婚,这不是离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多久不同房可以离婚一、夫妻多久不同房可以离婚1、夫妻多久不同房都不算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2023-07-16
    495人看过
  • 工程严重延期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
    工程严重延期的,造成工程无法按约定的时间完工的,建设单位可以不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何避免工程欠款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收偿权的批复,对长期遭遇工程款拖欠困扰的建筑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不明朗,但对于建筑企业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遏制工程款拖欠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
    2023-06-23
    444人看过
  •  是否可以不签署合同而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第二个月起至合同期满期间的工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仍在工作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第二个月起至合同期满期间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期 满 后 的 工 资 支 付 问 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在续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或者续订的劳动合同期
    2023-09-03
    201人看过
  • 合同因实际履行而变更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了实际履行合同时,一方变更合同的内容,我们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还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
    2023-06-18
    304人看过
  • 合同履行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合同履行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
    2024-02-07
    415人看过
  • 合同中止履行是否影响诉讼时效
    有影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者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
    2023-06-14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因疫情而导致投诉无法履行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1
      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合同是部分不能履行的,则能履行的部分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合同是全部不能履行的,则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而且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只是暂时不能履行的,则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 合同因为疫情而不能履行的能否免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4
      一、因疫情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而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对于疫情暴发后签署的合同来说,疫情不应该再属于不可抗力。 二、附
    • 合同履行能否适用法律诉讼期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6
      合同履行法律诉讼期限能否适用? 合同履行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行政诉讼是否延长诉讼期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1、提出信访一般不可以延长行政诉讼的期限。 2、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原因可以延长行政诉讼的期限: (1)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可以延长; (2)如果是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则要经法院批准后,才可以延长。 而信访不在上述两种情形之内。
    • 延期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8
      一、迟延履行属于违约的一种。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须有合法债务存在;履行须可能;未按期履行;迟延履行无正当理由。 二、给付迟延依法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1、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