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案例谈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7:00:28 108 人看过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06年7月6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2012年12月,原被告吵架后,原告回娘家居住,随后因出现精神类障碍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花去医疗费818元,交通费400元。2013年4月28日,原告到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为应激相关障碍(反应性精神障碍),丧失工作能力和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支出鉴定费及检查费共1300元,交通费600元。原告出院后继续回娘家居住,期间被告一直没有去探望原告,也不支付原告治疗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生病住院期间及出院后,被告从未去探望原告,没有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因此对被告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李某治疗费、扶养费共计4620.8元,并承担原告李某以后的治疗等费用。

律师评析: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里所称的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夫妻在婚后生活中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律责任,该扶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以及生活上的照顾等。夫妻扶养纠纷主要表现为一方因某种原因致使其就业或谋生能力暂时或较长时间丧失,而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一、夫妻一方确实需要扶养,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二、对方确实具有扶养能力,应履行扶养义务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利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的一方,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摆脱困难境地。

此类案件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十个因素:

一、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这是扶养费给付制度与离婚自由原则不相冲突的关键所在。

二、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家庭的贡献大小。

三、夫妻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结婚时间越长,理由越充分。

四、夫妻双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五、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

六、夫妻双方各自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情况。

七、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负担

八、夫妻双方的品行。夫妻双方在发生纠纷中是否存在过错,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给付。

九、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双方个人实际拥有和得到的财产数量和价值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各自的经济条件,决定是否给付扶养费、给付的数额和期限。

十、扶养费给付的方式。可以是金钱给付,也可以是提供居所,提供就业机会、生活起居上的照料等,对于金钱给付的,可以分期分批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现实生活中丈夫与妻子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在遭遇人生变故时,理应风雨同舟、祸福同当、相互扶持,这才是幸福婚姻的真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夫妻间扶养义务能否免除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3种: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这3种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扶养不能免除。
    2023-04-26
    255人看过
  • 夫妻间扶养方式、特点和扶养义务的免除
    一、夫妻间扶养方式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养。直接扶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间接扶养就是夫妻不居一处,扶养义务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扶养费或给付实物,定期不定期帮助体力劳动和给予精神上的藯藉。间接扶养往往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限制,易产生纠纷。因此,夫妻间扶养应以直接扶养为主。二、夫妻间扶养关系的特点夫妻间扶养发生在法定的夫妻关系之间,非法同居关系不产生夫妻扶养义务,由于离婚而使婚姻消亡后的男女双方也不存在扶养关系。夫妻间扶养是夫妻的对等义务,既是各自的义务,又是各自的权利。夫妻间扶养需要受义务人扶养能力的限制,同时还受权利人必需受扶养的限制。当扶养义务人不能维持自身的相应生活水平时,就得根据其余力决定扶养能力的大小。确属自身也丧失了劳动能力和收入时,
    2023-04-23
    437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有法律强制性吗
    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有法律强制性吗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有法律强制性,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夫妻间不尽扶养义务会产生刑事责任吗夫妻间不尽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会产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夫妻扶养纠纷起诉多久后结案夫妻扶养纠纷起诉三到六个月左右结案。
    2023-06-26
    379人看过
  •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
    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但是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一、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的事项: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
    2023-03-26
    129人看过
  • 夫妻间可否约定不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一般认定是无效的约定,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是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一、做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在夫妻关系中,丈夫应当尊重妻子的平等地位与平等权利,如尊重妻子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此外,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并且,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前体下,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共同承担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4-05
    91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能不能因子女的赡养而免除
    不能,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不能因子女的赡养而免除。一码归一码,子女赡养是应该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也是应尽的责任。一、法律关于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关于抚养义务的规定:1、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2、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3、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4、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5、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二、什么情况下不用赡养父亲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实践中也有子女无需赡养父母的情况,那么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
    2023-06-29
    426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2.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3.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二、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免除夫妻间扶养义务不可以免除。夫妻互相扶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尤其是当对方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法权益。法律除了夫妻之间的赡养外,还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和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另一个
    2023-06-24
    270人看过
  • 从一则案例谈留置权的适用
    甲商场委托乙服装厂在20xx年4月11日前加工100套西服,双方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合同期满后,甲商场未向乙服装厂及时支付加工费2万元。乙服装厂遂将加工的西服留置并给予甲商场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限届满后甲商场仍未支付加工费,乙服装厂将其中的50套西服予以变卖折抵加工费。甲商场以乙服装厂擅自将自己委托加工的西服变卖为由,向济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甲商场诉称,申请人因暂时的经济困难,未向被申请人及时支付加工费。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将加工的100套西服扣押,后又将其中的50套西服予以变卖,违反了双方订立的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服装厂辩称,申请人在合同期满后未支付加工费,所以被申请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加工的100套西服进行留置的行为是合法的。被申请人在留置西服后给予申请人两个月的宽限期,期满后,申请人仍未支付加工费,被申请人变卖了50套西服,并以变卖
    2022-11-13
    390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该怎么理解,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该怎么理解理解到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但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履行扶养义务。二、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3.情结恶劣,构成遗弃罪时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
    2023-06-23
    179人看过
  • 从一则案例谈转化型抢劫
    案情〕2005年11月24日下午,被告人潘成刚、陈世钢、钟元灿、陈世才、邓旭远携带刀具、钳子、毒狗肉、纤维袋等工具,驾驶2辆摩托车从广西梧州窜到广东省封开县都平镇,乘村民的狗无人看管之机,用有毒的肉毒死狗的方法盗得村民饲养的狗6只,被事主发现后逃跑。当他们逃跑到竹马界(地名)山脚时,被事主陈某和郑某驾驶摩托车追上并拔掉被告人邓旭远所驾的摩托车钥匙,被告人潘成刚和陈世钢便各自抽出带在身上的刀指向郑某,逼迫其交还摩托车钥匙。当陈某、郑某掏出手机要报警时,潘成刚用刀指向陈某,恐吓两事主不准报警,并要事主将手机扔到山下。郑某被逼扔了手机,而陈某不从,被告人潘成刚即持刀上前夺其手机,陈世钢也持刀和陈世才围住陈某。潘成刚见抢不到手机,就用刀柄砸了一下陈某的头部之后,又逼迫郑某过去将陈某的手机扔到山下。被告人钟元灿为阻止事主追赶,将事主摩托车的油管拔掉。随后,五被告人即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
    2024-02-09
    411人看过
  • 关于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有何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间扶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对方应当扶养和照顾其生活。2、当一方生病时,对方应当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3、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方有担任法定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4、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费。夫妻扶养义务随夫妻关系解除而消灭,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行使追索扶养费(如医药费)等相关权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律师补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夫妻关系的建立赋予了夫妻双方特殊的身份
    2023-05-06
    247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与子女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哪个更有价值?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很重要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没有轻重之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谓抚养义务,是指一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无条件抚养义务,不论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也无论其自身或子女的经济情况如何,均应承担并充分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即父母应向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经济条件,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充分照料。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与父母对子女无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子女对父母再婚的配偶有赡养义务吗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成立,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与
    2023-07-15
    250人看过
  • 夫妻扶养有怎样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扶养义务有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双方是彼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怎么办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的处情况下,若确定是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另外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女方出轨能否净身出户当事人协商确定女方是否出轨。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共同的处置权,所以离婚时双方需要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双方约定净身出户的,按照约定。法院判决不能达成一致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
    2023-03-29
    134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扶养费要怎么认定?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这是扶养费给付制度与离婚自由原则不相冲突的关键所在。无负担能力者,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均不应要求其承担扶养费给付责任。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这里的贡献包括有形贡献,如家庭财产的主要贡献者,也包括承担抚育子女或赡养老人或料理家务等无形贡献。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结婚时间越长,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越大,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理由就越充分。4、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年龄较高,已经退休或者接近退休年龄,或者数年内将要退休的,对其未来生活的影响就越大,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理由就越充分。5、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对于离婚后不能维持自己合理的或基本的生活需要的请求人,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给
    2023-04-0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如何确立扶养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3
      首先,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其次,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第三,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法律分析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包含如下内容:夫妻扶养义务一般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具有强制性,夫妻之间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这种法定义务。
    • 夫妻扶养义务法规定夫妻扶养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什么是夫妻扶养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
    • 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5
      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1.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2.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
    • 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也免除义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3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3种: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这3种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