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便利店员被顾客持刀刺死,持刀刺死人死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41:20 294 人看过

一、台湾便利店员被顾客持刀刺死,持刀刺死人死刑吗?

11月21日,台湾桃园市龟山区一间便利店发生命案。

21日清晨5时许,蒋男前往便利店,因未戴口罩受到蔡姓男店员劝阻,未获准入店。之后蒋男戴着口罩第二次入店,购物后将口罩往店员方向丢掷后离去。约5点25分,蒋男第三次来到便利店,将蔡姓店员叫出店外后猛刺多刀。案发时有民众目击并报警。但蔡姓店员因失血过多,经抢救仍宣告不治。

目前,蒋男已被带回派出所侦讯。调查显示,蒋男居住在便利店附近,从事纸雕艺术工作,警方还发现蒋男有精神科就医记录。

二、持刀刺死人死刑吗?

持刀刺死人的,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死刑,且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犯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前男友30余刀刺死大四女生被判死刑
    城市晚报新闻回放>>>今年5月24日11时50分许,长春工业大学发生一起命案,在校大四女生周明明被杀死在教学楼内。经联合专案组侦查,该女生的前男友王小飞有重大作案嫌疑。1985年6月1日出生的周明明学习成绩优异,同学们对周明明的离去十分惋惜。经过警方缜密侦查,41小时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余家桥一平房内将1982年9月11日出生的王小飞抓捕归案。■实习记者杨兴/报道裴春雷/翻拍本报讯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5·24”长春工业大学杀人案。今年5月24日11时,在校园内残忍杀害自己前女友的被告人王小飞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人家属表示要上诉。相恋六年分手后校内刺死前女友2004年的夏天,在榆树市某高中上学的周明明与同学王小飞开始恋爱。6年后,周明明提出分手,对此,王小飞总觉着不甘心,在多次打电话周明明始终不接听的情况下,王小飞打算去找周明明。“要是她能感受到我们处了六七年,我为她
    2023-06-11
    402人看过
  • 持刀刺入心脏怎么判刑?
    一、持刀刺入心脏怎么判刑?1、持刀刺入他人的心脏,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二、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什么?1、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
    2023-11-29
    91人看过
  • 当街持刀杀人死刑吗
    法律综合知识
    可能会判处死刑。按实际情况,当街持刀杀人的行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杀人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比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 23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23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2-23
    136人看过
  • 沈阳地铁一男子持刀伤人致1死,持刀伤人致死可判处死刑吗
    一、沈阳地铁一男子持刀伤人致1死2021年11月8日20时33分,接到110报警,称在地铁九号线胜利南街站发生持刀伤人案件。接到报警后,公交(轨道)分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在地铁工作人员及现场群众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男,52岁)抓获,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薛某某已经死亡。经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因对其前妻薛某某(女,51岁,地铁保洁人员)霸占儿子房产不满,持刀将薛某某捅伤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二、持刀伤人致死可判处死刑吗持刀伤人致死的行为,属于犯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
    2023-04-12
    283人看过
  • 员工不满被辞持刀刺伤老板获刑5年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范立祥因在单位表现不好而被老板“炒鱿鱼”,被炒后他先是用言语对老板进行威胁,后持刀冲进办公室将老板扎成重伤。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决范立祥有期徒刑5年。31岁的吉林农民范立祥,原是大兴区瀛海镇西一村一木业公司的一名员工。由于平时表现不好,老板刘某在让会计给范立祥结算了后,就将他解雇了。被炒了鱿鱼的范立祥后来打电话威胁刘某说自己是黑社会老大,让刘某给他10万块钱,如果不给就拿刀去砍刘某,而刘某认为范立祥在吓唬自己,就没理他。2009年6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范立祥拿着刀从公司的大门飞快地向办公室走去,当时刘某和朋友曲某正在办公室聊天,范立祥冲进办公室后朝着没有任何防备的刘某腹部就是一刀,顿时鲜血就从刘的腹部流了出来。曲某见状立刻冲上来将范立祥手中的刀打掉在地上,闻讯赶来的其他工人把范立祥控制住。后来警方将范立祥带走,刘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法医鉴定刘
    2023-06-09
    242人看过
  • 四川一工商联副主席被人持刀刺死,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一、四川一工商联副主席被人持刀刺死,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1月19日,在渠县万兴广场附近的万祥苑小区,一名男子与下班回家的吴女士发生争吵。突然,吴女士大喊救命,引起在附近安装电梯刚好路过的几名工人注意。当大家正跑过去查看时,该男子突然从腰间拿出一把30厘米左右长的刀,连续朝吴女士刺去,最后一刀抹在脖子上——吴女士受伤倒地,伤人男子随即向万兴广场方向逃跑。1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经医院抢救无效,吴女士已于1月21日23:03离世。二、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
    2023-04-13
    452人看过
  • 夺刀刺死小偷被认定正当防卫
    大学生重伤后脱离危险,广州警方通报称死者当天曾偷手机据新华社电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6日向媒体公布,发生在11月28日的广州大学生张平清夺刀刺毙偷盗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和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确认为正当防卫。11月28日,广东教育学院大学四年级学生张平清在公共汽车上制止偷盗不法行为,在下车时被不法分子持刀袭击,张平清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夺刀反击袭击者,后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平清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经侦查证实:11月28日9时许,张平清从番禺南村搭乘一辆公交车,在车上,张平清发现有一男子正在扒窃乘客财物,于是立即提醒乘客注意防盗。当公交车行至洛溪上漖站时,张平清刚下车,突然被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覃某持刀从背后袭击刺伤,双方随即发生扭打,扭打过程中,覃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平清也身受重伤。根据警
    2023-06-11
    436人看过
  • 懵懂少年持刀刺死同学悔终生司法公正缓刑四年
    正义网陕西8月21日讯(通讯员黄振涛陈养社)为了鸡毛蒜皮区区小事怄气,几名乳臭未干的懵懂少年相互撕打,竟将一把刀子刺入同学背部,致受害人肺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由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不公开审理,法院于8月20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刚满14岁的王某雄,2007年4月9日下午上学途中,遇见王某虎、王某朋等6名同学,王某虎便上前拦住王某雄,责问以前为什么打他?说着就用脚踢王某雄,王某雄抓住王某虎的脚丫子,王某虎摔倒在地。此时与王某虎一同上学的王某朋上前,用左手抓住王某雄的头发往下拽,并用脚在王某雄的面、胸部踢,另一同学上前去拉王某朋,当王某朋松开王某雄头发转身时,王某雄突然从裤兜里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在王某朋的背部连刺两刀,致王某朋受伤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雄上学途中,与同学打架,并用刀子伤人,致其死亡,其行
    2023-06-11
    484人看过
  • 男子假冒入户查燃气持刀抢劫刺死独居女子
    24岁的山东男子桑运凯假借查燃气表,进入一独居女子家持刀抢劫后将其杀害。日前,桑运凯在二中院受审。他称曾在案发小区做燃气安装工,曾经到过被害人家中。事件回放上门查表亮水果刀据公诉机关指控,桑运凯购买了刀和胶带等作案工具后,于2011年4月1日19时许来到丰台区朱家坟二里,以查燃气表为名进入室内,持刀对被害人曾某进行威胁,并用绳子、衣服等将其手脚捆绑,抢得手机,钱包等财物。随后,他逼迫曾某交出银行卡及密码。随后,桑运凯用水果刀、菜刀刺砍曾某胸部数刀,致其死亡。桑运凯离开被害人家后,从抢得的银行卡内取出4900元。法庭审理抢劫锁定独居女子前日,桑运凯表示认罪。他说,以前曾在案发小区做过燃气安装工,去过被害人家里。他月收入二三千元,但不是每月发工资,是一年一结。今年3月,由于想看病,缺钱,所以想抢劫。他知道曾某独居,因此选择她作为作案对象。事发当天,桑运凯带着事先准备的刀和胶带,并找了一段晾衣绳
    2023-04-25
    72人看过
  • 大学男生捅刺室友百余刀致其死亡,一审被判死刑
    2021年9月13日晚,王某与同宿舍另一名学生张某发生口角,就扬言要杀了张某。四名室友一起找辅导员,要求把王某调走,随后辅导员和家长通话要求王某走读或休学。王某得知后认为是四个舍友对自己霸凌,决心要杀死四人;当天,王某在篮球场附近遇上郝某,然后尾随他伺机捅刺其百余刀致其死亡。最终王某被判死刑。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为在行凶过程中,王某刀刀刺向郝某要害部位可以看出他具有杀死郝某的故意,在事发前就为杀人开始了准备工作,购买了凶器,属于预谋杀人,而且还连续捅刺了一百多刀,可以看出王某在积极追求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杀死受害人的故意;由此可见,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其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应当重罚,所以最终法院判处其死刑。那么现在王某被判死刑了,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很快就会被枪毙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上诉期间王某还有可能会上诉,而上诉后就需要开始
    2023-05-07
    232人看过
  • 成都一火锅店持刀伤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怎么定罪
    一、成都一火锅店持刀伤人致1死1伤2021年8月24日12时许,金堂县淮口街道一火锅店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卓某德(42岁,金堂县人)持刀将张某某(41岁,金堂县人)、叶某某(53岁,金堂县人)杀伤后逃跑。我局接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至现场开展工作并同步联系120。经120现场确认,叶某某已无生命体征,张某某被及时送医救治,暂无生命危险。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抓捕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二、持刀伤人怎么定罪持刀伤人一般是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一般故意伤害罪的,则会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刑期和处罚判断需要根据当地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来进行审理和判决。但是最高应该是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2023-04-12
    376人看过
  • 福建发生持刀伤人案致2死4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一、福建发生持刀伤人案致2死4伤10月8日,浦城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0月7日20时40分许,浦城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平(男,48岁,福建省浦城县石陂人)当晚酒后与他人打牌引发争执,持水果刀对参与打牌人员和劝阻人员实施故意伤害,造成2人死亡(其中1人为现场处置辅警)、4人受伤(无生命危险)。案发后,浦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平逃窜至一小区17楼顶层天台畏罪跳楼身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二、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犯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4-01
    121人看过
  • 昆明男子持刀劫持人质致1死7伤,持刀伤人怎么量刑
    22日,云南师大实验中学发生持刀劫持事件。一中年男子持刀伤害7人后,劫持1名学生做人质与警察对峙。后警方开枪击毙嫌疑人,安全解救人质。经查,嫌疑人系56岁男子,其犯罪行为已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一、持刀伤人怎么量刑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1、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
    2023-02-17
    301人看过
  • 杀死持刀歹徒犯法吗
    要结合当时具体情形。第一个如果主观方面是制止犯罪的话,那就是正当防卫,不犯法。第二个已经打倒且还夺刀了,还把歹徒杀了,那就是防卫过当或者故意犯罪,会根据具体情况判行为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杀人等罪。正当防卫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3-04-15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入户持刀威胁后持刀将人刺死何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1
      入户盗窃持刀威胁后持刀将人刺死,涉嫌抢劫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 14. 男子持刀刺死人如何定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称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在该年龄段内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的,虽然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其法定监护人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者家属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十五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则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需要为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至今尚未有判处未成年人死刑的先例。即使是在备受关注
    • 被群人围殴用刀用刀刺死人会怎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过程中打伤人怎么认定,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相关知识
    • 拿刀刺死人谁的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你好建议立即报警处理。主要的责任人,就是直接拿刀刺人的行为人,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属于致人死亡的参与斗殴的,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立即自首,积极认罪,协助警方调查,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这样对自己都有好处,聘请律师也会有利得多。没有参与斗殴,只是喝酒的,不承担责任。
    • 持刀杀人被害人身中5刀一刀刺进肺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如需律师辩护可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