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40:52 341 人看过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如下:

1、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即滥用职权;意识到是履行职责属于玩忽职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

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

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3、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以侵吞、窃取、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滥用职权罪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严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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