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4)、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5)、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6)、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7)、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总之,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的公诉书和案件证明材料的,应该进行核查,对案件情况不清晰或证据不实的。可以要求办案机关或公安部门重新调查,或由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违法法律规定的进行审理和判决处理。
-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检察机关提起
174人看过
-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129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自诉人提起自诉?
30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有哪些限制条件?
152人看过
-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程序是怎样的?
85人看过
-
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怎么办
25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提起公诉的案件符合哪些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
公安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有哪些限制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6移送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天。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
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
-
自诉案件哪些公安机关立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二、
-
代为告诉的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条件的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上述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